土地利用規劃服從于經濟發展的模式將被逆轉,專家認為,啟動主體功能區規劃將打破各地齊頭并進的發展模式。
開發要“有保有壓”
日前,國務院下發了《關于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要求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2007年9月形成初稿,12月報國務院審議。
對此,中國土地學會秘書長黃小虎近日在“2007年中國地交會”上表示,這意味著國家對目前的發展戰略進行調整:由各地“齊頭并進”模式轉到“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 劃分四類地區進行有保有壓的模式。
黃小虎認為,各地制定發展計劃的時候往往會超過中央的目標,導致各地向國土部門要求更多的建設用地。但國土部門由于承擔著保住18億畝耕地的責任,結果只能對耕地指標的分解實行“一刀切”,而無法顧及各地的不同實情。
“現在主體功能區的推出,標志著大家不是齊頭并進了,‘保護’就成為一些地方的最主要責任。”黃小虎說道。
但黃小虎提醒,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一定要有機制,以解決資源補償、生態補償的問題。從全國橫向來看,上游保護了,中游、下游的受益地區和受益人群就應當給上游的人民予以補償。縱向地來看,全國財政也要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對這些為全局發展作出了犧牲、作出了保護的地區,給予補償。
與國土規劃之關系
在主體功能區規劃即將推出之時,國家有關層面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工作、主體功能區規劃三者之間的關系并沒有明確的界定。
在國土資源部召開的最近一次土地利用規劃修編專家會議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副部長林家彬略有擔憂地表示:“主體功能區的規劃出來之后,國土規劃就不再提了,也有很多人認為可以把國土規劃替代了。”
2005年4月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與國土資源部合作啟動了新一輪全國國土規劃工作。
林家彬認為,主體功能區的內涵并不能替代國土規劃的內容。現在許多高速增長的地區國土開發和建設布局出現無序乃至失控,社會和經濟發展與資源、生態、環境之間出現矛盾和沖突,這些迫切需要國土規劃的調整。
同樣在“2007年中國地交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辦公廳主任蔣省三提出,要把國土規劃提到議事日程,從可持續發展和區域協調發展的角度,對國土進行全面規劃,以《國土規劃法》的形式予以確認,以此來統領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減少行政干預,也減少下位法之間的沖突和矛盾。
蔣省三認為,目前由于國土規劃的缺位,在地方上以GDP的增長指標為主導的經濟發展規劃實際上成為了土地利用規劃的上位規劃。(孫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