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互動信息服務四大騙術被重點清理(全文)
中新網8月6日電 信息產業部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對通過媒體互動方式開展的信息服務業務進行重點清理和檢查。
通知說,當前信息服務業務市場存在的群發誘騙短信消費、不明扣費、未明碼標價、不良信息內容、虛假宣傳等五類問題。近期,部分電信企業(包括基礎電信企業和增值電信企業,下同)在與電視、廣播等媒體合作開展互動性節目(如解析姓名、測星運、占卜、猜成語、猜字謎等)的過程中,利用虛假宣傳、虛設中獎信息等方式誘騙用戶使用的行為日漸突出,社會各界對此反映強烈。
廣播電視互動類信息服務目前主要包括基礎電信企業、增值電信企業(SP)與廣播電視媒體合作的節目;SP自辦的互動式節目并購買電視時段播出兩種方式。
要求,清查重點為:第一、利用虛假宣傳,誘騙用戶消費。標示為現場直播的節目實質為錄播節目,導致用戶無法與節目互動,卻被收取信息費;業務宣傳不明示價格或不明示完整價格,如不告知用戶需通過解答等方式累計積分或獎金,當積分或獎金累計到一定金額才能獲得中獎機會或兌獎;不明示抽獎設定條件、用戶參與流程等應告知用戶的相關信息。
第二、涉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內容。解析姓名、測星運、姻緣、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播放無實質文化內涵的節目,以簡單答題為誘餌,利用用戶投機、博彩心理,誘騙用戶參與。
第三、設置消費陷阱。通過播放業務介紹、語音提示等,故意延長用戶在線等待時間,或要求用戶多次發送短信且中途退出視為用戶放棄中獎機會等方式,增加用戶消費;通過互動答題方式開展信息服務,用戶在未參與互動答題的情況下,卻被收取信息費。
第四、中獎環節不公開透明。采取不正當手段設定中獎名單,如無真實中獎用戶,中獎用戶為內部人員,中獎號碼為假號、空號等;謊稱有獎互動或對所設獎種類、中獎概率、最高金額、獎品種類、數量、質量、提供方法等作虛假表示;隱瞞或設置附加條件,導致用戶無法或很難中獎和領獎;抽獎過程、中獎結果不公開透明,缺乏有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