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3日電 新一期《求是》刊登了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孫春蘭的文章,文章指出,由于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監督檢查措施尚不健全,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性障礙在短期內難以消除,加之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和能力方面相對缺失,農民工權益受侵犯的現象還時有發生。維護農民工權益任重道遠。
文章說,今年,在一些地方和企業暴露出非法用工、虐待農民工等嚴重問題,山西“黑磚窯”事件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事例,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再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目前,我國農民工已達兩億多人。他們是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政治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文章提出了維護農民工權益需要加力的四個方面:
維護農民工權益,加大立法和執法力度是基礎。要把農民工維權納入法制化軌道。從源頭著手,加快涉及農民工權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步伐,逐步建立完善以《勞動法》為核心的勞動法律體系,為維護農民工權益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要加大勞動執法力度,堅持勞動行政監察與群眾監督相結合,加強專項治理和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和打擊非法用工、隨意延長工時、克扣工資、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類似山西“黑磚窯”事件的再次發生。要將農民工納入法律援助范圍,簡化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仲裁和司法援助。
維護農民工權益,逐步消除影響農民工權益實現的體制性障礙是關鍵。從實際出發,先易后難、循序漸進,逐步改革社會管理體制,打破城鄉和地區分割,改善農民工進城務工環境,建立覆蓋城鄉、公正平等的勞動力市場管理與服務體系,特別是要建立適合農民工特點的能夠接續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民工比較集中的輸入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努力創造條件,逐步把農民工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需求納入公共服務的范圍。要組織和引導農民工參加社會與企事業事務管理,安排農民工代表進入黨代會、人代會以及企業職代會、會員代表大會,建立起他們反映意愿的渠道。在入黨、入團、評選勞動模范方面,要將農民工納入視野,逐步提高他們的社會政治地位。
維護農民工權益,建立黨政主導、工會參與的社會化維權格局是保證。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出發,把推動農民工維權工作納入各級黨政的重要議事日程,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工會參與的社會化維權格局。推動建立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權機制,進一步明確政府作為責任主體的地位,建立健全農民工工作領導機構,協調解決農民工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工會是包括農民工在內的職工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要堅持黨政主導性與發揮工會主動性的統一,加大工會組建力度,把農民工最廣泛地組織到工會中來,圍繞農民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等問題,堅持主動、依法、科學維權,積極為農民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努力把“農民工有困難找工會”落到實處。
維護農民工權益,加強培訓,提高農民工素質是根本。要以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思想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增強農民工的工人階級意識,加快他們融入工人階級隊伍的進程。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區域和行業,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辦好農民工夜校、工地學校、圖書室、文化體育活動室等,提高農民工的技術技能,豐富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發揮新聞輿論的宣傳導向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農民工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農民工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重大貢獻,表彰農民工中的先進典型,形成全社會尊重農民工、關愛農民工的強大聲勢與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