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廣東“6·15”九江大橋船撞橋事故有了新進展。昨天,九江大橋管理方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廣州海事法院提起訴訟,索賠過橋費損失2558萬余元,廣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兩被告一直未提供擔保
被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的是“南桂機035”號運沙船所有者廣東佛山市民楊雄,經營者是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航公司)。
2007年6月15日清早5時10分,“南桂機035”號運沙船由佛山高明開往順德途中偏離主航道航行撞擊九江大橋,導致橋面發生坍塌,橋面坍塌約200米。后證實有4輛汽車7名司乘人員以及2名現場施工人員共9人墜江失蹤。
2007年7月24日,廣州海事法院根據佛開高速公司提出的申請,接連采取了兩項海事請求保全措施。一是依法扣押“南桂機035”號運沙船,要求船主楊雄在法院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提供760萬元擔保;二是向佛山海事局送達民事裁定書,限制裕航公司所有的“南桂機005”號船舶抵押、轉讓,同時要求裕航公司在法院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提供40萬元擔保。8月24日是法院裁定的最后擔保期限日,但楊雄和裕航公司一直未提供擔保。
被扣運沙船或被拍賣
事故發生前,佛開高速一直按相關規定對過往九江大橋車輛收取過橋通行費用。6月15日九江大橋交通完全中斷使這一切發生改變。佛開高速公司初步預計,九江大橋要修復并正常通車至少需要6個月時間。佛開高速公司以2007年5月平均每日收費金額142153.80元推算,未來6個月的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共計25587684元。佛開高速認為,損失理應由楊雄和裕航公司共同賠償,于是將他們告到法院。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目前,“南桂機035”號運沙船仍被法院依法扣押。根據《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海事請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為30日,船舶扣押期屆滿,被請求人不提供擔保且船舶不宜繼續扣押的,海事請求人可以在提起訴訟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請拍賣船舶。目前,“南桂機035”號運沙船的命運仍是一個未知數。(記者 閆曉光 通訊員 胡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