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壟斷法。該法將于近日正式頒布,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為更好了解這部重要法律,本報記者當天專訪商務部反壟斷調查辦公室主任尚明。
看點之一:確定三大反壟斷制度
尚明說,反壟斷法包括了各國反壟斷法一般所具備的主要內容,如確定了反壟斷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控制經營者集中。此外,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反壟斷法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即行政性壟斷行為也作了禁止性規定。相應地,在借鑒國際經驗和充分考慮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反壟斷法確立了壟斷協議豁免制度、市場支配地位推定制度、經營者集中申報制度、經營者承諾制度等,明確了我國反壟斷法基本法律框架,為今后更好地執行法律奠定了基礎。
看點之二:支持各類企業做大做強
尚明說,反壟斷法立法目的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競爭,提高經濟的運行效率。
我國鼓勵企業通過自身發展,做大做強。我國反壟斷法針對的是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并不反對市場支配地位本身。與此相適應,反壟斷法明確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公平競爭、自愿聯合,依法實施集中,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市場競爭力。這種做法為多數國家立法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梢,反壟斷法通過保護競爭機制,促進企業擴大規模,支持各類企業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做大做強。
看點之三:沒有專門針對外資并購的條款
針對反壟斷法是否會對外資企業區別對待的疑問,尚明說,反壟斷法對國內外企業的壟斷行為是統一適用的,并沒有專門針對外資并購的條款。制定反壟斷法的目的,是促進和保障各類企業在公平競爭中發展壯大,促進優勝劣汰機制的形成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并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尚明說,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外國產品和跨國公司會更多地進入我國,其中并購境內企業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方式。按照規定,外資并購涉及國家安全的,除依照反壟斷法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這種審查是出于國家安全的考慮,不僅限于壟斷,也是國際上通常使用的方法。在關于競爭的審查方面,內外資是一樣的。
看點之四:并購反壟斷審查將擴大到所有類型企業
尚明說,為更好地完成國務院賦予的反壟斷職能,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商務部于2004年9月成立了反壟斷調查辦公室,負責反壟斷立法、執法及競爭政策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截至2007年8月底,商務部共受理審查外資并購案件380余件,對可能造成壟斷和過度集中的案件進行了審查。
反壟斷法通過以后,企業并購反壟斷審查將擴大到所有類型的企業,其中也包括國內企業間的并購,而申報標準、審查程序等內容也將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進行調整。由此,我國將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企業集中控制制度。(杜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