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密云縣穆家峪鎮政府的新辦公大樓落成了。這個審批用地22畝的辦公樓實際占地200余畝。它一直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鎮領導的解釋是,村民阻撓致手續無法辦妥。為了盡快招商引資、發展經濟,所以開工建樓。
獲批22畝實圈200余畝
穆家峪在密云縣城東,有3萬多人。8月鎮政府的新辦公樓建成了。新樓選址在101國道北。一個南北寬約200多米、東西長約400米的場地上,5棟樓房已經完工。正中主樓6層,外面貼了暗灰色的大理石瓷磚。主樓兩側還各有灰、白色的兩座三層小樓。
施工方一負責人介紹說,“這是一個占地200余畝的工程,主樓門口幾個柱子,加上外墻貼的大理石,就800多萬。”
“政府大樓沒有手續,占地200多畝的樓實際上通過審批的只有22畝。”南穆家峪村一位村民王先生對記者說。
穆家峪鎮黨委副書記張志勇解釋說,我們有手續。他出示了一份“關于密云縣二OO六年度批次用地農用地轉用及征地批復”的文件。
該批復顯示,穆家峪鎮政府所建項目叫“穆家峪鎮社區服務中心”。其獲批土地面積為22.19畝。副書記張志勇解釋說,該項目是按社區服務中心名稱報批的,包括五個中心:綜合服務中心、教育服務中心、醫療服務中心、治安服務中心和互助服務中心。
南穆家峪村民王先生告訴記者,所謂綜合服務中心其實就是鎮政府辦公樓,張志勇沒否認這一說法。副鎮長馬延春解釋說,22畝是大樓的占地面積,其余的近180畝是廣場、道路、綠地等用地,都是租用村集體土地,未曾建設,所以無需批文。
賣了舊樓建新樓
馬延春說,大樓沒花多少錢,也就是幾千萬。穆家峪鎮里有很多企業,每年利稅不止這個數。
馬延春宣稱,新建的是鎮里的綜合服務交易場所。鎮政府目前沒有搬入計劃,仍在原地辦公。“我們那個舊樓還不錯,已經夠用了,我們準備再裝修一下。”
馬延春說的舊樓就在新樓西側不遠處,一個四層樓房。一位知情人透露,舊樓已被鎮政府賣給了當地一家企業。該企業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他說,他們正張羅著對外出租舊樓。
8月27日,鎮黨委副書記張志勇及鎮政府幾名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稱,新建的樓房主要是鎮政府辦公大樓。
拖欠征地款被阻停工
據知情人介紹,穆家峪鎮政府財政情況并不好,至今還拖欠村民征地補償款。穆家峪鎮羊山村村民趙先生說,鎮政府新辦公大樓占了200余畝耕地,其中羊山村66畝,其余是南穆家峪村的。2005年秋天開始圈地清場,去年上半年正式動工,但征地補償款一直沒有給村民。8月23日上午9點,羊山村村民來到大樓施工現場阻止施工。工程為此停工兩天。
趙先生說,“后來鎮里承諾,以后有錢了一定會給。還把價碼提了,一畝地從原來的3.5萬漲到5萬。”羊山村村委會主任王振義說,為了建樓,鎮政府跟羊山村經濟聯合社簽了協議。一是租地協議,鎮政府以租賃方式使用羊山村50多畝土地,租期為22年。租金逐年支付,每年每畝500—700元,去年的租金已經支付;二是征地協議,鎮政府以征用的方式獲得羊山村另外8畝土地,并按3.5萬元/畝的價格一次性補償村集體。王振義說,但部分征地款至今未付,所以村民阻撓施工。
無施工許可證即完工
按我國土地法規定,改變耕地使用用途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將耕地變為廣場、道路、綠地也需辦理手續。
恒方永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良斌解釋說,穆家峪鎮政府以租代征搞建設明顯違反相關土地法規。行政機關也不能成為農村土地承包租賃合同中的民事主體,“也就是說,鎮政府沒資格跟村集體簽合同租地”。
王律師還提到,按照法律規定,穆家峪鎮政府拿到市政府批文后,還應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比如項目建設、施工等許可證。
馬延春承認,鎮政府大樓沒有施工許可證。他解釋說,辦不下施工許可證原因在村民。在這次征地補償安置中,市政府給的農轉非指標有限。羊山村等村民圍繞有限的指標爭論不休,這導致鎮政府征地安置工作難以完成,無法辦妥手續。
“沒施工許可證就把大樓建了,那不違法嗎?”記者追問。馬鎮長說,鎮政府希望早點把樓建起來,好招商引資發展經濟,服務于人民。(邢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