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山9月3日電 (蔡學文)當從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薛國駿手中接過特困救助金時,被害人鄭標熱淚盈眶,他知道這4000元救助金是雪中送炭,為他無辜被犯罪嫌疑人酒后砍傷的正義的資助,更是飽含著檢察干警的一片愛心。
這是前不久發生在昆山檢察院感人的一幕。在關鍵時刻,人民檢察院為被害人解憂。昆山市檢察院在檢察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司法為民,傾檢察之關愛,解百姓之急難,設立了特困被害人救助專項基金。這是昆山市檢察院關注民生的創新舉措,在全國檢察機關尚屬首例,填補了司法救助環節的一項空白。特困被害人救助制度主要是為在該院審查期限內(刑事訴訟案件進入檢察環節的期限內,即自公安機關移送審查批捕起至法院判決前的這段時間內)的特困被害人提供緊急救助,以解被害人燃眉之急。
據該院公訴科科長吳建華介紹,目前昆山登記在冊的外來務工人員有125萬人,而本地戶籍人口只有62.5萬人,涉及人身傷害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與被害人往往都是外來人員。這些外來人員大多家境貧寒,只身來昆山打工,被害人一旦得不到及時的經濟賠償就會陷入生存危機,從而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為此,昆山檢察院開始了特困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探索,通過全院干警自發捐款籌集了2萬元的啟動資金,并于今年3月29日,該院檢委會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設立特困被害人救助專項基金的暫行辦法》,對在該院審查期限內因犯罪行為導致人身損害而陷入醫療、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提供緊急救助,以解被害人燃眉之急。
昆山檢察院檢察長薛國駿說,該院設立的特困被害人救助制度具有五個特點即:救助對象的特定性,救助時間的階段性,救助的必要性,救助的緊急性,救助的便捷性。他認為設立特困被害人救助專項基金是檢察機關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投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措施,是人性化行使檢察權的具體體現。
據悉,昆山檢察院創立的特困被害人救助制度,得到了上級檢察機關、昆山市委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實施中已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目前救助制度的資金有望通過政府專項撥款的方式加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