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9月4日,中國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副局長田為勇接受中國政府網采訪,就“流域限批,保護生命之水”與網民在線交流。他在訪談中透露,環保總局對水環境污染嚴重的6市2縣5區實施流域限批,并對實行流域限批的地區提出七方面的要求。
田為勇說,流域限批工作是從今年7月3日開始的,國家環保總局對水環境污染嚴重的6市2縣5區實施“流域限批”。這次“流域限批”涉及到黃河、長江、海河、淮河四個流域相關的一些縣、市、區,暫停除污染防治和循環經濟類以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這次區域限批地區包括:黃河流域的白銀市、巴彥淖爾市、渭南市、河津市(縣級)、襄汾縣及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淮河流域的周口市、蚌埠市;海河流域的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河南濮陽經濟開發區和山東省莘縣工業園區;長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蕪湖開發區。與此同時,對石家莊深澤縣東區污水處理廠等6家長期不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和環境違法嚴重的攀鋼鈦業有限公司鈦白粉廠等32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要求被限批地區在3個月內對存在的問題全面進行整頓、整改和落實任務。
田為勇說,對于實行流域限批的地區,環保總局有7項整改要求:一是拆除一、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所有排污口,并對流域內所有排污口進行規范;二是按照流域或地區水污染防治規劃應該建設城市污水廠仍未建設的,必須立即啟動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的建設,已建成仍未正常運轉的,必須采取措施確保正常運轉;三是所有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入運營的建設項目,必須立即停止建設或生產,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驗收;四是全面清理取締本地區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庇護污染企業的"土政策";五是所有限批城市必須立即啟動城市發展和流域開發的規劃環評;六是對多次發生重大水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隱患突出,對下游飲用水源構成威脅的城市,必須立即制定相應的流域水環境事故防范應急預案,并建立與下游城市的聯動防范機制;七是限批地區對超標排放的企業要立即進行處罰和整治,重點污染源要立即安裝在線監控設施。
他透露,環保總局將對流域限批和掛牌督辦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后督查,在8月份我們專門到現場進行了督察,重點督查企業整改是否到位,對陽奉陰違繼續違法的企業將采取更為嚴厲的措施,直至徹底取締。對失職瀆職的政府官員將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有關處理結果將適時對外公布。
田為勇表示,環保總局現正在逐步完善環境執法程序,建立環保后督察制度、機制,理順和完善后督察體制,提高環境執法效果,從根本上改變對環境違法行為調查而不處罰、處罰而不執行、執行而不到位的局面。
他在訪談中指出,流域治理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解決流域污染問題需要流域各地區之間,政府各有關部門之間緊密配合,整體綜合治理。面對嚴峻的水環境形勢,"流域限批"政策的實施,對于盡快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流域污染防治機制,進一步理順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及相互關系,調動流域各級政府站在流域整體的高度積極開展污染治理,無疑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不過他也特別說明,這也是一時的行政手段,必須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體制、機制、法制,建立長效機制。推動著流域水環境保護機制的建立完善和水環境保護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消除目前水環境管理上"垂直分級負責,橫向多頭管理"造成的職責權限制約和利益本位弊端,環保部門必須堅定地履行環境保護和監管的職責,各相關部門必須在水資源配置和項目開發上慎重考慮、科學規劃、嚴格審批,在污染防治上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各盡其責,共同做好流域水環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