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國家環保總局正研究制定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昨日在“第十二屆綠色中國論壇”上強調不能因為一個部門或一個地區的利益,而使有利于更大公共利益的政策實施受到阻礙。
潘岳還表示:“從我局與各宏觀經濟部門合作情況看,一年內出臺若干項政策;兩年內完成主要政策試點;四年內初步形成中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是可以預期的。”
環保成敗重在制度創新
環保總局最近幾年來掀起環保風暴、采用區域限批等方式來干預對環境的破壞,收到很好的效果。然而,潘岳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卻表示:“這些全是行政手段,是現有法規制度框架內的最大創新,雖然在短時間內立竿見影,但長期效果卻十分有限。”
潘岳稱,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除了環境指標的考核問責制度未到位外,從經濟上講,還缺乏一套激勵各級政府和企業長期有效配置環境資源的機制。
今年年初,環保總局就公開表示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環境政策,運用價格、稅收、財政、信貸、收費、保險等經濟手段,調節或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以實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手段。
潘岳認為,與傳統的行政手段“外部約束”相比,環境經濟政策是一種“內在約束”力量,具有促進環保技術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降低環境治理與行政監控成本等優點。
潘岳說,我國目前環境經濟手段很少,更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獨立的政策體系。原因之一是沒算好兩筆賬。一筆是照目前高能耗、高污染的模式發展下去,也就是不實行環境經濟新政策,我們重化工業的發展空間還有多大,還將付出多少環境資源代價?第二筆是實行了環境經濟新政策后,我們的GDP增長速度要下降多少?政策實施和增長模式轉型成本到底有多大?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能否承受得起?
“算不清這兩筆賬,決策起來就少了些科學依據。兩贏的道路變成了兩難的選擇。”潘岳說,形勢不允許在“萬事俱備”下再去實施那些理想的環境經濟政策,只能邊算賬、邊研究、邊試點、邊總結,聯合各方力量推動建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框架。
著手落實七項政策
這個政策體系包括環境稅、環境收費、綠色資本市場、生態補償、排污權交易、綠色貿易、綠色保險等七個方面內容。
在征收環境稅方面,將涉及專項環境稅、與環境相關的資源能源稅和稅收優惠,以及消除不利于環保的補貼政策和收費政策。據透露,環保總局近日已向財政部門提供了第一批“兩高一資”(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化工產品的黑名單。
潘岳還透露,環保總局正研究獨立型的環境稅方案。目前已建議稅務部門對生產重污染的產品征收環境污染稅,未來將進一步研究開征污染排放稅與一般環境稅,條件成熟時還可設計不同的碳稅政策。而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副司長曹聰透露,財政部也已考慮開征環境保護稅。
在環境收費方面,環保總局提出,落實污染者收費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費政策、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促進電廠脫硫、推進垃圾處理收費等。不僅如此,環保總局已與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合作,推行“綠色貸款”或“綠色政策性貸款”,建立起綠色資本市場。
而且環保總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出臺有關發達地區對不發達地區、城市對鄉村、富裕人群對貧困人群、下游對上游、受益方對受損方、“兩高”產業對環保產業進行以財政轉移支付手段為主的生態補償政策。
除此之外,環保總局已與保監會成立合作機制,準備在有條件的地區和環境危險程度高、社會影響大的行業,聯合開展試點。同時共同推進環境風險責任的強制保險立法。
企業表示接受“新政”
在昨日的論壇上,華能集團綠色煤電公司總經理蘇文斌專門作了《推動綠色煤電戰略,亟須環境經濟政策支持》的演講,對環境“新政”表示支持。
蘇文斌稱,雖然“綠色煤電”能夠實現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污染物的近零排放,但由于建設和運行成本遠高于常規燃煤機組,污染物減排獲得的收益難以彌補成本增加,制約了其發展。經測算,僅“綠色煤電”計劃的第一階段IGCC示范電站的單位工程造價比常規燃煤機組高50%,運行成本比常規燃煤機組高35%。
“如果沒有環境經濟政策的支持,‘綠色煤電’項目將面臨巨大的經營壓力。”蘇文斌說。渣打銀行中國公司企業及金融客戶部總經理許維中也表示,在發展業務的同時,通過貸款業務評估借貸方,盡力消除業務項目對于生態系統和社會的負面影響。
“我們希望通過市場機制來運作,能夠確保經營活動的可持續發展。”杜邦中國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李青表示,希望政府能夠認可和鼓勵企業在循環經濟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企業應當承擔防治環境污染的第一責任。”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昨日在演講時稱,既不能實行“交費污染”,也不能實行“交稅污染”。他認為,再好的體制、機制和法制,都不如企業的自覺防治。要真正解決環保問題,最重要、最根本的在于企業。(章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