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綠色信貸成功還為時尚早”
新:綠色信貸制度已經在今年實行了,目前的進展如何?
潘:今年7月,環保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環保總局與人民銀行已將近15000條環境違法信息輸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查詢服務;已經有一些商業銀行通過查詢征信系統,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拒絕發放貸款。中國銀監會發文向銀行業機構公開了環保總局區域流域限批的名單,要求對污染嚴重的違法企業停止貸款;一些外資銀行如渣打銀行等也計劃與環保部門開展綠色信貸方面的合作。
新:你如何評價這個首先試水的環境經濟政策?從實行的情況看,算是成功嗎?
潘:說成功還為時過早。但當前的環境形勢不允許我們在“萬事俱備”之后再去實施那些完美的政策,只能邊算賬、邊研究、邊試點、邊總結。
“希望國有大企業參與環境責任險”
新:目前環境強制保險制度即將開始試點,能透露試點的省份或行業,和試點的政策嗎?
潘:目前,我們正與保監會制定開展環境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同時,也在制定開展試點的方案和配套技術規范。其中,試點方案將進一步明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范圍、環境污染責任界定、賠償標準、程序等。具體試點省份和行業還沒有完全確定。
新:此前,中石油和中石化都表示,目前不宜把大型化工企業納入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的范圍內。理由是公司財力雄厚,可自行解決污染賠償問題。你對此怎么看?
潘:以上兩家企業尚未向環保總局正式表達這個意愿,所以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只能說,從國際上看,一些跨國的石油石化企業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賠付的資金往往是巨額的,因此也需要通過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來分散企業污染賠償的經濟風險。
我們希望國有大企業能認真研究并參與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在中國的實踐。對于是否將大企業納入強制保險,我們將在具體的試點工作中進行研究和論證,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
“環境稅將在近期有所突破”
新:還有一個問題是關于環境稅的,環境稅在中國已經提了很多年,但一直進展都很緩慢,你認為主要原因在哪?近兩年內能有突破嗎?
潘:環境稅的設計和實施又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工作,涉及稅制設計、環境稅與其他稅種的關系、稅率的測算、征收成本,以及實施環境稅對經濟社會影響分析等等,因此,環境稅還很難一下子全面推開。
令人高興的是,環境稅已經擺上了議事日程。國務院印發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已明確提出要研究建立環境稅,財稅部門也在積極考慮運用稅收手段加強環境保護。在當前節能減排的嚴峻壓力下,環境稅在近期有所突破是可以預見的。
“生態補償政策部門色彩明顯”
新:生態補償也是這兩年比較受關注的詞匯,但進展也并不明顯,它存在著什么瓶頸?環保部門將如何推進?
潘:近年來,一些地方積極探索生態補償機制,但從總體上看進展還是比較緩慢。生態補償涉及復雜的利益關系調整,尚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對生態補償資金來源、補償渠道、補償方式和標準還存在爭議。我國現行生態補償政策具有明顯的部門色彩,沒有統一的政策框架和實施規劃,很多良好的政策設計,都莫名其妙地陷入分割體制中的部門利益“進一步協調”之中。
今后生態補償政策的構建,首先應該集中在構建基于水源地保護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政策,為建立普遍的生態補償政策創造條件。同時,不斷擴大生態補償的輻射面,通過發達地區對不發達地區、城市對鄉村、富裕人群對貧困人群、下游對上游、受益方對受損方、兩高產業對環保產業進行以財政轉移支付手段為主的生態補償政策,一旦研究實施成功,將為建立環境公平補償體系奠定基礎。(記者 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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