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漢九月十日電 (記者 孫自法)中國一位環保專家十日呼吁說,煤礦煤炭開采的生態環境破壞嚴重,不可避免地產生和引發地表沉陷、地下水破壞、環境污染、居民搬遷和其他諸多環境、社會問題,應優先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在二○○七中國科協年會當天于武漢舉行的“地理學創新與資源環境基礎研究”分論壇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規劃環評部高級項目負責人、高級工程師耿海清博士發出上述呼吁。
他在“中國大型煤礦項目建設中存在的主要環境、社會問題及其對策探討”的報告中說,中國煤礦煤炭開采的生態影響主要表現為地表沉陷、土地挖損、煤矸石堆存占地三個方面,若不能及時得到有效治理,將給相應區域帶來水土流失、耕地喪失、荒漠化、石漠化等嚴重生態問題。中國煤炭資源與水資源總體上成逆向分布,因此,煤炭資源的大規模開發,必然加劇工業用水和區域生活用水、生態用水及農業用水之間的矛盾,對水資源承載能力造成極大壓力。另外,礦區居民搬遷問題若處理不當,不僅影響社會穩定,也容易產生次生環境問題。
耿海清稱,煤炭開采作為中國生態影響最為突出的資源開發行業,應優先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將生態補償資金的形成、管理、監督、驗收等問題明確規定,從法制上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和約束,以便從根本上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對中國煤炭行業來說,當前迫切需要明確三方面生態補償問題:一是企業對當地生態破壞和各類設施受損的補償;二是資源輸入區對資源輸出區的補償;三是國家對計劃經濟時期遺留礦山生態問題的補償。
這位環保專家提出,中國煤炭行業環保管理還應大力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國家環保總局目前已出臺相關規定,要求礦區必須開展規劃環評,并將是否開展規劃環評作為項目環保審批的前提條件。他提醒說,目前真正提出要求進行規劃環評的煤礦寥寥無幾,并且由于牽扯到太多的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規劃環評也很難觸及到一些事關礦區生態保護全局的關鍵問題,規劃環評實際操作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阻力亟須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