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與政府的兩筆賬
“雙放棄”中的農民與政府,彼此都有筆明確的賬。
郭啟云一家四口人,共承包有4畝多地。住房的宅基地按人平兩分地算,也有8分地。
土地補償,溫江區規定:“農民應得土地補償,按所在村組的宅基地、林盤地、承包地、自留地人均面積應補償額計算。農戶的宅基地和林盤地上的附著物,在實施搬遷時根據協議鎖定數額進行補償;自留地和承包地上的附著物,在實施搬遷以前,由農戶耕種經營,在實施搬遷時,由農戶自行處理,政府不再予以補償。”
按照和村集體的協議,郭啟云家能拿到的現金收入為:承包地補償,每畝地24000元,村集體一分不留,全歸個人;宅基地,能夠拿到近一萬元。這一共就能拿到十多萬。
而另外一個收入是預期的社保。郭啟云剛好六十歲。搬入大同上郡之后,一次性繳納9100元后,每個月他能夠拿到210元(最近聽說又漲了)。以活到80歲計,20年,他能夠拿到近六萬元。另外搬入的頭三年,每個月家人平均還有20元的水、電、氣費用補貼(共五年,后兩年減半)。
零零星星的算起來,“雙放棄”一項,他的收入能夠達到近20萬。
而支出同樣是定量的。最大的支出在買房。按照規定,經審核批準的“雙放棄”戶,可按政府規劃要求在全區范圍內購買集中居住區的定向安置房居住。定向安置房按3種標準作價購買:人均35平方米以內按入住居住區的安置價購買,人均35平方米至45平方米按成本價購買,人均超過45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場價購買。
溫江區農村發展局局長王旭昆說,按照初步核算,安置價大致在320~350元/平米之間,而成本價,大概在700~800元/平米,市場價,在大同上郡這樣的地方,則達到1200元/平米。
郭啟云按安置價買一套房,四口人就是100多平米,需要花掉四萬多。
而沒有了土地,每個月的生活費便要體現為現金支出。四口人,每個月怎么也得三四百元。
這些收入與支出總體核算下來,按照郭啟云的計算,大體上是略有節余。
但是,相比農耕勞作的辛苦,到城里不僅相對清閑,而且工作機會也多得多。郭啟云和老伴在家,兒子成家了在外打工,田地基本上就屬于忙得過來就忙,忙不過來就放在那里的狀態。一年下來,一畝地還到不了1000元的收入。
假如不搬,那就意味著他的將來所能依靠的,惟有兒子。郭啟云非常清楚,在孝道日衰的鄉土社會,這一點并不能得到保障。更何況兒子要在外面打工謀生。
因此對郭啟云這樣的農民來說,這筆賬算來是劃算的。
同樣劃算的還有地方政府。
據悉,首批1000多戶共放棄耕地近3700畝,放棄宅基地1000多畝,扣除建房用地后可節約出可置換使用的宅基地900多畝。
這些地在被集中之后,通過政府一系列的運作,有的直接成為國有土地(規劃區內的一些宅基地),有的被轉換進入國有土地儲備,有的繼續保持集體性質,經整理后形成規模。
納入國有土地可出讓的部分,在短期內就將產生巨大的收益。按照王旭昆的計算,原本最多25000元/畝的集體土地,在轉入國有后,經過一系列的置換,出讓拍賣時,每畝至少能拍到100萬元以上。
天香路社區黨支部書記王世軍告訴記者,早在兩年以前,天鄉路社區所在的一處還比較偏僻的土地,每畝的拍賣價就高達70萬元。而在兩年之后,這里的基礎設施更加完備,環境更為優美,而且周邊旅游業也都發展起來了。
“現在一畝地拍賣至少在150萬元以上。”他說。這一結論和王旭昆所言相差無幾。王旭昆的估計范圍在100萬~200萬元/畝之間。
而且,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土地的升值空間還很大。其間政府的收益可想而知。
再加上無法轉換為國有土地的那些耕地,經過整理成規模后,承包出去,還有一定的收益。
據溫江區政府相關負責人公布的計算,政府前期對“雙放棄”的每個人補償高達12萬元。但是,預期的收益將遠遠大于支出,而且這種預期的實現,在城鄉統籌發展的試驗下,變得越來越現實。
而“雙放棄”前期的搬遷、社保等等,“相當于是政府用現金來‘收購’農民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王旭昆說,“政府買的是土地的預期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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