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新動向應引起警覺
“當前職務犯罪案件態勢依然不容樂觀……”在剛剛結束的全國百強縣(市)檢察長高峰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副廳長彭東介紹了目前職務犯罪的主要特點。
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案件漸增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供的數字,2004年以來,檢察機關公訴的職務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逐漸增多。
“涉案金額持續上升,一次收受上百萬元的案件已經不罕見,案值從幾十萬元上升到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彭東說。
而且,隨著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和地方政府發展經濟意識的增強,一些國有企業、機關,也有行賄行為的發生。彭東認為,這種現象,有可能讓偶然性的行賄發展成必然性的行賄。
經濟熱點領域成行賄目標
行賄的目的是獲取公共資源,一些經濟熱點領域,成為行賄者集中攻擊的目標,這些領域也成為犯罪的高發地。
彭東介紹說,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資源供求矛盾突出,資金項目審批立項配額分配、公司上市調配審批權、交通管理等行政執法部門以及房地產市場、工程建設發包領域、證券市場、期貨市場等等,都逐漸進入腐敗犯罪高發期。
上下打點使窩案串案增多
“由于行政機關的權力細化,行賄人干一件事需要經歷許多部門,為了順利過關,就需要打點各關卡人員。”彭東說,賄賂者要辦成事,需要上下打點,造成職務犯罪窩案串案增多。
用合法旗號掩蓋受賄事實
為了掩蓋犯罪事實,犯罪分子往往打著各種公開、合法的旗號,掩蓋受賄的實質,比如,有人以借貸為名,其實就是有借不還;有人在職時為他人辦事,退位之后再收錢,制造假象,使得賄賂犯罪查證困難,難以認定。
“鉆法律空子,打擦邊球,非職務賄賂成為職務犯罪中的一個新現象。”彭東說。為了應對這種新的犯罪動向,最近,中紀委出臺了相關規定,“兩高”也出臺了具有司法解釋性質的指導意見。
賄賂犯罪呈現跨國趨勢
彭東說,賄賂是全球性的問題。一些跨國企業為了牟取暴利,跨國賄賂他國官員的事情逐漸增多。
近年,一些貪官外逃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由于司法協助協定限制,引渡罪犯并不容易,即使可以引渡也有妥協,這樣會給國家財產帶來損失。(記者 丁國鋒)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