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察廳聯合發出關于《中秋、國慶節期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廉潔自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領導干部不準借舉辦慶典之機攤派各種活動費用和發放貴重物品;不準用公款相互走訪宴請,禁止用公款組織旅游。
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國
《通知》指出,今年中秋、國慶節正值黨的十七大召開前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要嚴格控制各種節日慶典活動,不準借舉辦慶典之機攤派各種活動費用和發放貴重物品;不準用公款相互走訪宴請,禁止用公款組織旅游。
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到該得到的,不一定要,不該得到的,一定不能要。要堅決拒收、拒送“紅包”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無法拒收的“紅包”,要按規定上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不準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更不準以賭博為名收受賄賂。要嚴格執行外出請示報告制度和出國(境)證照集中管理制度,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國(境)。對家庭成員及身邊工作人員要嚴格進行教育和管理,防止他們借節日之機收錢斂財。
有令不行堅決查處
《通知》還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范津貼補貼的各項規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擅自新設津貼補貼項目,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不得借節日之機發放有價證券和實物。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人事、審計部門要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規定亂發錢物的,要堅決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確保政令暢通。
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節日管理。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邊糾邊犯的違規典型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記者 張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