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于“拼車族”和“拼房族”的新聞報道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和激烈爭議。先是《中國青年報》報道說,一位名叫朱長軍的安徽人一次在杭州開車時,碰上路人搭車,收了6元“油錢”,沒想到竟因此被罰兩萬元,理由是涉嫌非法營運。此案在杭州下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后,結果引起了廣泛爭議;隨后是多家媒體報道說,如今上海正集中對群租房進行大規模整治,結果引發社會輿論的強烈質疑。
拼車、群租,這兩種表面上似乎并不搭界的行為,折射出來的卻正是如今城市現代化進程中突出存在的法律價值沖突現象。而目前的明顯有些厚此薄彼的處理方式,足以表明在如何平衡和化解法律價值沖突的問題上,有關方面確實需要好好補補課。
就拼車而言,對于這一民間自發的互利互惠行為,社會各界曾圍繞其中存在的情、理、法的沖突問題,展開過較為充分的討論。對此,大多數人承認,拼車確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對現有的交通運輸秩序存在一定的沖擊。但是,作為一種因為方便、經濟、快捷而日益盛行的出行方式,拼車不僅能節約石油資源、緩解汽車尾氣污染,也能充分利用現有的交通工具,減輕道路壓力、減少交通擁堵、緩解公共交通的壓力,從而縮減出行成本。正因如此,“順風車”在國外才司空見慣。德國、新加坡等一些國家甚至規定,在交通高峰期,私家車如果空車上路,就會被罰款。對此,執法部門理應充分尊重拼車背后廣泛而現實的社會民生需要,而不能因為追求安全秩序的價值目標,動輒予以處罰。
同樣,群租的背后也存在著秩序價值與社會民生的現實沖突。應該承認,群租房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一間房子被切割成豆腐塊般的若干房間,不僅可能破壞房子的承重結構,而且,一套房子住進十幾個人,確實魚龍混雜,其治安狀況難免受到一定影響。正因如此,社會上一直不乏要求立法規范群租問題的聲音。但群租的背后,同樣有著現實而廣泛的民生需要。在城市房價一路走高的社會背景下,無論是收入低微的外來務工人員,還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的外地大學畢業生,他們選擇這種居住環境,無疑是一種無奈而現實的需要。因此,有關部門出臺政策就不能一刀切,而應慎之又慎,最大程度地平衡和兼顧其中的具體利益需求。
遺憾的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無論是懲戒拼車,還是整治群租,有關方面更多地是強調實現其秩序價值目標,更多地是考慮如何消除安全隱患,而忽視了這些現象背后的社會民生需要。對于那些具體而現實的問題和困難,有關方面顯然沒有予以充分考慮,以至于這些原本不乏合法性基礎的行動一亮相,就立即遭致廣泛批評。
在現代法治社會,法律制度理應以人為本、尊重人的現實需要,而不能遠離世俗人情。因此,對諸如拼車、群租這樣一些本身有著諸多法律價值沖突的社會行為,有關方面固然需要依法對其規范化管理,同時,也必須最大程度地考慮當前的社會情況,考慮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諸多法律價值的平衡和統一。(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