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籌備歷經四年多的國家預防腐敗局昨天正式揭牌。香港《大公報》認為,國家預防腐敗局的三大職責透出中國在反腐敗方面的許多新思路,突出的亮點之一是預防腐敗局的職責涵蓋了對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的指導,這使中國的反腐敗工作領域更加寬廣,反腐的觸角伸向了官場之外。
監察部副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昨天向媒體介紹,國家預防腐敗局的主要職責有三項:一是負責全國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二是協調指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的預防腐敗工作;三是負責預防腐敗的國際合作和國際援助。
《大公報》發自北京的報道說,根據目前已存在的反腐機構的職能劃分,中紀委針對中共黨內的腐敗進行監督,而監察部的監督對象是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高檢反貪總局則主要是對已觸犯法律的腐敗案件進行調查。但在此之外,大量黨外、政府外、社會上的腐敗行為,實際上未得到足夠的監督。
報道引述中紀委特邀研究員、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指出,預防腐敗局的成立,使國家對各類腐敗行為都能夠納入監督預防渠道,比如黨外人士、社會上、市場上、經濟活動中也都存在腐敗行為。通過預防腐敗局的整合協調,將有助從整體上遏制腐敗蔓延的態勢。(馬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