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題:豪華村部大樓折射集體財產之憂
作者:鄭根嶺
全國少數地方黨政機關豪華辦公大樓已經惹起社會輿論極度不滿,沒想到安徽黃山進一步“開拓創新”,興起了一股建造豪華村部大樓的新時髦。據報道,在這個市的屯溪區,有數十個村部大樓多在一兩千平方米左右,其中新潭村9個干部,辦公大樓卻有1500多平方米;引充村村部辦公樓有3000余平方米;博村村民不到1000人,“村部大樓”的建筑面積有4500多平方米,投資近400萬元,村干部只有8人。
討論村里是否需要豪華辦公大樓,似乎已經沒有必要,因為事情是明擺著的,才八九個村干部,哪里用得著建造人均多達五百多平方米的辦公樓?即便像辯護者所說的那樣隨著城市化的推動規模可“適度超前”,可也不至于超前到如此地步,已經不是“適度”而是“荒唐”了!不光當地村民看著“不舒服”、感覺太“鋪張”,就連在里面辦公的村干部也覺得“辦公樓建得確實大了”、“感覺很冷清”。因此要說興建豪華辦公樓不具備民意基礎,恐怕并非虛言。
為什么村干部非要建造這樣豪華的辦公樓?追求氣派、面子的因素肯定少不了,還有一個解釋頗能唬人——出租做生意的需要,即增加集體收入,用于村里的支出或村民的福利,這也是城市里的不少單位巧立名目大建豪華辦公樓雖未擺上臺面體現在書面審批報告中但都心照不宣的理由。可問題是,一個內地村莊即便像新潭村那樣緊靠黃山市區只有10多分鐘車程,能否有足夠的吸引力招來外人或本村人租用做生意也很難說,畢竟還沒有發展成為今日的華西村、大邱莊、劉莊、南街村那樣富裕、繁華、熱鬧可以引來八方來客,因此這么巨大的資金投入,能否如期得到相應的回報,本身就具有不小的風險,更何況幾千平方米的大樓,日常維護及折舊費用不會低,若不能產生一定的收益而只有無端消耗,那么勢必增加村集體經濟的負擔,到時候就不是“造福于民”了,說是“禍害村民”都不為過!
這些建樓資金不是小數目,從何而來?是借貸還是集體收入,報道中沒說,我們無從知道。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不可能是村干部掏自己腰包當“活雷鋒”無私奉獻。雖然不能套用“公共財政”的高標準嚴要求去約束村里花錢,但畢竟是集體資金(借貸亦然),那么怎么開銷也得有相應的規矩。也不清楚建造這樣的豪華辦公大樓,有沒有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是否征得了村民的同意和支持。無論如何,作為并非富裕地區的村干部,敢于做主花費一百多萬元甚至近四百萬元,也算是大手筆了。可這大手筆,尤其需要加以約束,不能讓村干部任意支配甚至揮霍集體財產。
總之,農村的集體財產包括借貸也應該有嚴格的規矩,不能由幾個村干部想怎么來就怎么來。我相信如果真的做到了這一點,像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這樣大建豪華村部大樓的事情就不會大行其道。由此可見,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實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讓全體村民決定自己的事情,需要努力改善的地方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