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中國人事報日前刊文總結中共十六大以來在干部監督工作方面所取得的諸多成效。文章披露,最近,中央巡視組已經開展了對中央國家機關部委的巡視試點工作。
文章說,開展巡視工作,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是中共中央為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所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2003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成立了巡視機構,組建了5個巡視組,開展對省(區、市)的巡視工作;此后,又相繼組建了金融和企業巡視組。
文章介紹,幾年來,中央巡視組已完成了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第一輪巡視,并開展了第二輪巡視;完成了對19家金融單位和5家國有重要骨干企業的巡視;最近,又開展了對中央國家機關部委的巡視試點工作。此外,各省(區、市)黨委也按照中央的要求,建立了巡視機構,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對所轄市(地、州、盟)的第一輪巡視,并開展了對部分省直部門和縣(市、區)、國有企業、高等學校的巡視。另外,還有19個中央國家機關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在系統內部探索開展了巡視工作。(仲組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