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中國審計署今天公布了49個部門單位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審計發現,2004至2006年,國資委本級(含監事會)擠占項目資金共計5190.32萬元。
這些擠占資金分別是:在“中央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費”專項中,列支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等費用4702.2萬元;在“統計評價及清產核資工作經費”專項中,列支統計評價局有關人員出國費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培訓費用等106.86萬元;在“交辦工作經費”專項中,列支審計費、印刷費和物業費等381.26萬元。
審計還發現,2006年,國資委在組織執行“中央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費”專項時,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而是根據相關企業推薦的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委托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對5家中央企業開展審計。這5個項目應支付審計費用合計1405萬元,每個項目應支付的審計費用均超過120萬元(按規定,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的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一次性達到120萬元以上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截至2006年底,國資委已支付76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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