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專家所呼吁的環境執法應垂直管理的問題,今天(20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做了回應,“對于環保部門來說,目前亟須環境執法和監測系統的垂直”。
近年來,來自專家方面的環境執法需要垂直管理的呼聲一直未斷,對此,國家環保總局的官員始終沒有給予正面回應。“對于環保部門自己來說,目前亟須環境執法和監測系統的垂直”。在環境形勢仍然不容樂觀的今天,潘岳不再隱晦自己的觀點。他認為,目前,“地方環保局的地位最為尷尬,他們中有很多人堅持原則,但往往是‘挺得住的站不住’”。
“更為滑稽的是,很多地方局長要通報當地的污染,居然只能給國家環保總局寫匿名信”。潘岳告訴記者,“有一個資源大省的環保局長,他一邊被省長罵為什么擺不平環保總局,一邊被我罵為什么不能嚴格執法。3年以后,他終于不當局長,調到一個市當市長,他到北京來看我,喝醉了,3年憋的氣終于迸發出來,指著我的鼻子罵了半個小時。”潘岳說,一個例子,道出了地方環保局所面臨的尷尬和難處。
在呼吁環境執法需要垂直管理的同時,潘岳說,還應該設立一套對官員的環境考核和問責制度。潘岳認為,全世界很少有政府像中國政府這樣在發展全局中行使著這么大的權能,肩負這么大的責任。為了起到“政績示范效應”,對那些造成重大環境事故的官員,對那些無視污染排放的官員,不管當地經濟發展多么快,都應該堅決予以責任追究。一套對官員的約束激勵制度,是科學發展觀制度建設的核心。
潘岳認為,目前的環境管理模式是分割的,“工業污染歸環保局,農業污染歸農業部,污水處理廠歸建設部,水管理歸水利部,海洋污染歸海洋局,沙塵暴治理歸林業局……如此等等。責、權、利不統一,互相牽制,行政成本極高”。潘岳說,他期望能夠成立一個統一的高級別協調機制,組織統一的監測和執法。(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