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今日刊發署名“寒風”的文章說,2007年9月19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胡泉溝煤礦發生火災事故,導致21人遇難。這使我們不僅聯想起2006年5月18日轟動全國的山西大同左云縣的"5.18"事故,兩起事故簡直是如出一轍,竟然有驚人相似之處。
先看今年的"9.19"事故,胡泉溝煤礦年產規模15萬噸,由于電纜短路引起電纜、皮帶、木支護、煤層燃燒。據初步了解,主要有四個原因導致事故發生:一是該礦嚴重超層越界、弄虛作假,平常有一個正規采煤作業面應付檢查,實際在井田范圍外非法采掘;二是巷道、采空區交錯,通風系統紊亂,有300多輛農用三輪拖拉機甚至有鏟車在井下亂挖亂采;三是勞動組織混亂,全礦有16個包工隊685人,初查每月產量3萬噸以上,嚴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四是安全管理混亂,工人不戴自救器,礦燈自備、自充電,使用非礦用電纜、非阻燃皮帶。僥幸的是該礦一個多月前曾放出老空水,礦井部分被淹,部分包工隊沒有下井。事故暴露出了非法違法行為和嚴重的隱患。
文章還回憶了2006年死亡56人的"5.18"左云縣新井煤礦事故。新井煤礦建于1992年,批準生產能力9萬噸/年(但其兩個半月生產原煤10萬噸)。這起透水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該礦14#-1煤層作業時放炮震動破壞了與附近廢棄礦井采空區的隔離帶,造成采空區積水20萬立方米涌入。據當時現場工作組分析,新井煤礦存在四個方面的重大問題:
一是違法超層越界開采。采礦許可證批準該礦開采的煤層為4#煤層,而該礦除開采4#煤層外,違法超層越界開采8#、14#-1和14#-2煤層。二是嚴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今年僅從3月初開始至事故發生前,2個半月已生產原煤約10萬噸。事故發生前井下人員多達260人。三是管理極其混亂,隱患嚴重。井下層層轉包,勞動組織混亂。有的礦工的礦燈是自己購置、自己充電,每班有300多輛柴油三輪車在井下運煤,嚴重違反安全規定。四是事故發生后,該礦隱瞞不報,礦主及生產副礦長、當班調度員和包工頭逃匿,左云縣公安局接到舉報后趕赴現場調查時,該礦謊報被困5人,隱瞞井下被困人數,轉移被困人員家屬,轉移賬戶資金,性質極為惡劣。
文章認為,從以上的兩起事故對比可以看出,嚴重超層越界開采、"三超"(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管理混亂和勞動組織混亂都是這兩起事故共同的主要原因。
文章結尾處更寫到,“人們不禁要問,大同市、左云縣到底真正吸取了去年"5.18"的事故教訓沒有?今年以來的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到底真正開展了沒有?這種不認真、不負責的態度還要持續多久?還要用多少人的鮮血和生命才能喚起有關責任人的良知和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