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期待和更多國家簽署雙邊引渡條約
據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消息,一半以上的中國外逃貪官都集中在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還有很多在英、法、德、荷等國家。這些國家中還沒有任何一個和中國簽署雙邊引渡條約,數百名中國貪官仍然在逃,數百億資產也無法追回。
目前,我國與29個國家簽訂了雙邊引渡條約,生效的21個,其中發達國家只有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國在列;和日本的引渡條約協商正在進行。
“西方國家不和我們談引渡條約的主要障礙之一是對我們保留死刑持有偏見,盡管我們一再申明死刑犯不引渡。”最高人民檢察院國際合作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同時他們對我們的司法審判程序也持有不必要的顧慮。”
他說引渡回來的嫌疑犯不可能受到酷刑,只會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接受審判,他們的人權會得到充分尊重。
近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已撤消了對“遠華”案重要嫌犯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復核案的上訴,著手進行第二份遣返前風險評估。“新一輪評估結果很快就會出來。如果結果對我們有利,賴有可能在半年左右就被引渡回來;否則還需要一到兩年時間,”這位負責人說。《中國日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