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律師馬克東6年前將“沈陽販毒集團”的兩個頭號人物從看守所里“撈出來”,并收了100萬元律師費,現因涉嫌詐騙被起訴。
2007年9月30日,馬克東所在的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發表在網站上發表一封《就馬克東案致全國律師同行的公開信》,首次把事件的全過程公開,并公開質疑遼寧營口市司法機關辦理的“馬克東詐騙案”。
100萬元律師費,不僅讓知名律師身陷囹圄,還讓律師業界很多“潛規則”展現在公眾面前。
在被采取司法措施之前,馬克東被認為是“沈陽公安系統大地震”的始作傭者。
“要不是馬克東的操作,沈陽大毒梟宋鵬飛早在6年前就進監獄了,也就不會有后來中紀委、公安部的‘607專案組’,這個專案組幾乎將沈陽市的公安調查了底朝天。” 9月28日,遼寧一位法官告訴《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目前,司法機關已經認定,宋鵬飛、趙文剛是“沈陽販毒集團”的頭號和二號人物。此二人于2001年初在廣州因故意傷害他人被逮捕,后經馬克東運作,二人分別被取保候審和中止審理,直到現在還一直在訴訟程序中。這二人出來后,利用與沈陽警方某些人的密切關系(此二人對公安機關偵破沈陽黑社會頭目劉涌案“立過功”),瘋狂販毒,并把沈陽公安系統的許多官員拉下水(有媒體報道說,涉案警察有100多人)。2006年6月7日,中紀委和公安部成立“607專案組”,徹查沈陽公安系統涉黑涉毒案。
“沈陽市公安局兩任禁毒支隊長李錫貴、陳鑫,沈河分局兩任局長曲月福、張保華,這些昔日的功臣,都因‘沈陽販毒集團’進去了。隨著案件的深入,專案組發現,這個販毒集團和黑社會的兩名首犯,竟然是被一個律師‘撈出來’的,遂展開調查。去年10月20日,馬克東被遼寧警方從廣州帶往沈陽,送往沈陽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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