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社科院一份抽樣調查報告顯示,半數流動人口在京居留時間在5年以上,八成流動人口在北京只從事過一份工作。調查還顯示,流動人口已婚比例達到77%;受調查的2500余戶家庭中,舉家遷移的比例超過四成,流動人口正悄悄褪去“流動”色彩。(10月9日《北京晨報》)
北京流動人口“不流動”,居住和職業的穩定性明顯提高,這已是事實。不過,對照我們現行的公共政策,似乎還沒有從容應對。2004年,有關部門提出將“外來人口”改稱“流動人口”,意在“更符合實際和順應民意”。而對照北京社科院的調查,這個更改后的稱謂仍然與“實際”存在較大差距———大量所謂的“流動人口”雖然在京城打拼不易,雖然高房價下的安家置業成本昂貴,雖然只被允許“暫住”,但很多人扎根北京的意愿堅定不移。
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須以真實的情況為基礎。面對流動人口“不流動”的現實,面對500多萬人形成的渴望融入北京的龐大群體,北京應正視現實,調整有關的公共政策,改革籠統而單一的“流動人口管理”模式,使之細分為“暫時性遷入”和“永久性遷入”兩個部分。這樣劃分的最大好處在于,政府可以對遷入者采取差異化的對策,務實地解決問題。
對于“暫時性遷入”,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流動人口,此前討論很多。但對于“永久性遷入”,討論卻難以深入,似乎戶籍制度不改,一切無法談起。實際上,即便戶籍制度不做大的調整,決策者也大有可為,比如,在國外,社會福利保障常常有短期居住和長期居住之分:在美國,一個人從一州遷移到另一州,無論遷移是暫時還是永久,都能享有一些基本的福利,如免費義務教育、醫療服務等。但在某些方面,暫時遷移和永久遷移有所區別,例如,美國各州的公立大學對在本州居住兩年以上的學生減收學費,而剛從外州遷入的學生則無法享受這種待遇。
對北京而言,保障遷移人口定居權,采取福利保障上的短期和長期居住之分也是可行的,并且,對此北京已經有了一個現成的制度框架,即《工作居住證》制度,這一制度意在為那些準備長期居住于城市的移民,提供更完善的福利保障,可是由于居住證的門檻太高、發放范圍過窄,導致它對解決永久性遷移人口問題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果能將居住證的覆蓋面擴大,在戶籍制度改革之前,政府同樣可以給“不流動”的外來移民以安慰和歸宿。
對于暫時遷入和永久遷入的管理服務理念,同樣應該有所區別。對于暫時遷入者,應該消除“治安管理”色彩,做到平等、信任對待。而對于永久遷入者,僅這些還不夠,政府的目標,應該是讓他們全面融入當地社會。這是一個更高的要求,需要政府從兒童與家庭政策,反社會排斥、促進社會融合等多方面入手,采取系統的應對措施。
一直以來,為了控制人口增長,北京嚴守戶籍門檻,限制外來人口的進入,可500萬外來人口的現實告訴我們,戶籍并不能阻擋人口進入,而外來人口也為這個城市的繁榮發展做出了貢獻。所以,我們不妨正視現實,敞開胸懷,讓北京逐漸變成一個人口自由流動的城市,那些只是暫時居住的盡可來去匆匆,那些想長久定居的可以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