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監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監管總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聯合召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會議強調,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國務院為加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出的一項重大舉措。聯席會議要切實發揮作用,嚴厲打擊生產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瞞報、逃匿等違法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堅決把責任追究落到實處。
會議分析研究了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面臨的形勢,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做出部署安排。聯席會議召集人、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在會議上指出,做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環節。事故責任追究能否及時、有效地落實到位,是檢驗我們事故查處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加強事故責任追究工作的溝通協調,有利于進一步規范責任追究,提高辦案效率,有利于進一步實現責任追究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有利于進一步將事故責任追究工作落實到位。
陳昌智強調,當前聯席會議應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在事故責任追究中的協作配合,提高辦案效率。要細化涉罪案件的移送制度,重點解決證據材料的規范移送問題;細化調查情況通報制度,實現事故調查組與司法機關調查信息的相互共享;細化刑事責任追究、黨政紀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的相互銜接制度,避免責任追究過程中出現空白或脫節。二是進一步加大對瞞報事故和逃匿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重點圍繞已被內部通報或媒體曝光的瞞報事故案件,一一調查核實,凡是涉及的相關責任人,必須依法依紀做出嚴肅處理。三是進一步注重在責任追究中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效統一,保證責任追究落到實處。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好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認真抓部署,逐項抓落實。要及時研究解決事故責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對地方事故責任追究工作的督促和指導,認真抓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工作,為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做出新貢獻。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經國務院正式批復建立的。聯席會議由監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監管總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組成。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訂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方面決策部署的措施,掌握全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情況,協調解決責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決定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