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二日電 題:專訪胡鞍鋼:中國反腐亟需進行“透明”與“監督”的制度建設
中新社記者 孫自法
“當前中國,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仍然嚴峻,反腐敗斗爭的任務仍然繁重。”知名國情專家胡鞍鋼教授稱,反腐敗應當成為中共從嚴治黨的重中之重,廉政建設應當成為中國依法治國的重中之重,相信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和中紀委工作報告對此會有所體現。
社會評價數據表明,反腐敗是社會各界關注焦點的問題之一。胡鞍鋼領銜的腐敗課題研究組專門挑出近六百個案例分析的結果顯示,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至今,中國腐敗具有案件平均案值增大、帶病提拔比例提高、腐敗潛伏期延長等三個特點,腐敗已成為中國當前的挑戰之一,關系到執政黨及其領導政府的生死存亡。
從財富角度看,腐敗與社會強盜的性質一樣——不創造財富,而非法轉移財富,減少國家和社會財富,增加少數人財富;腐敗又與社會上小偷和搶劫犯不一樣,它是“國家強盜”,以國家的名義公開掠奪,社會危害性更大。
從政治經濟學和信息經濟學層面分析,腐敗產生的結構性根源是兩個“不對稱性”。一為信息不對稱性,腐敗是一個秘密行動,信息不對稱程度越高,腐敗的機會和可能性就越高;二為權力不對稱性,腐敗還是一個濫用權力的行為,權力不對稱程度越高,或者權力不受制約性越低,腐敗的機會和可能性就越高。
胡鞍鋼提出,中國反腐亟需針對上述兩個不對稱性進行制度建設:一是更加透明,就是要將所有涉及到公眾的信息、公共利益信息、公共服務信息等全部披露,既降低信息不對稱性,也降低人們獲得信息的成本和時間。國務院已經頒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意味著中國政府正向“透明政府”進行重大轉型。
二是加強監督。即權力必須受到制衡,包括同級的水平制衡和上下級的縱向制衡。
由于信息、權力不對稱性問題由來已久并將長期存在,故中國反腐在這兩個方面都不可能速勝,需要進行“持久戰”。
創建中國特色的國家廉政體系,中紀委之作用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首先是制度設計者,負責國家廉政體系的全面、系統設計;其次是中共重大廉政決策的參謀,提供有關反腐倡廉和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建議;第三是協調者,統籌和協調中央與地方、各地區和各部門的反腐工作;第四是在具體政策執行中擔任決策者。
胡鞍鋼稱,中國廉政制度建設方面最值得稱道者有二:其一是加入《國際反腐敗公約》,腐敗為人類天敵,經濟全球化產生的副產品就是腐敗全球化。中國政府加入該公約,實際上就加入到全球反腐敗的主流之中,也斷掉國內腐敗的“國際避風港”。
其二是二○○五年初,中共中央頒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首次明確提出反腐敗工作到二○一○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的基本目標。這是中國廉政制度進一步完善的重要標志,為下一步構建中國特色的國家廉政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
這位知名學者表示,構建國家廉政體系和建設廉潔社會,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建立一個廉潔社會,中國才能和諧,才能實現二○二○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