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虹在12日舉行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上強調,檢察機關既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積極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導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職務犯罪,又要堅決支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開展調查工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趙虹要求,檢察機關要繼續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查辦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犯罪和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工作。要積極支持、參與聯席會議的工作,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和各項具體工作。要繼續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的聯系與配合。
趙虹指出,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生產安全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多次下發文件對查辦生產安全領域刑事犯罪,特別是嚴肅查辦重大責任事故所涉及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進行部署。據統計,從2006年1月至今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派員參與行政機關對重大責任事故調查1642起,投入力量5337人次,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等職務犯罪的人員813人。今年3月以來,高檢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派員赴山西、河南、遼寧等地督辦5起瞞報事故,依法立案查辦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0人,目前這些案件全部偵查終結。
趙虹在會上透露,為切實解決個別地方查辦生產安全領域刑事犯罪案件的效率問題,高檢院聯合有關部門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查辦生產安全領域刑事犯罪案件效率的通知》有望近日出臺。
據悉,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經國務院正式批復建立的。聯席會議由監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監管總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組成。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方面決策部署的措施,掌握全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情況,協調解決責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決定和建議。(記者徐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