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門再次施壓,確保清查土地違法到位。
10月下旬,國土資源部將從各個省區市國土資源廳、部機關司局、在京直屬事業單位、土地督察系統抽調人員,組成15個檢查組,到各地對土地執法百日行動進行檢查。
截至目前,陜西等16個省區市再加上青島、廈門、深圳3個計劃單列市土地違法自查清理工作按期結束,其中以租代征違法違規用地1.2萬件,租用面積有20多萬畝;違法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圈占土地的接近350宗,涉及的土地有4萬多畝;未批先用違法違規用地近1.8萬件,涉及土地面積近70萬畝。
自查數據出來后,監察部與國土資源部專門進行碰頭,并決定省(區、市)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再選擇一批典型案件進行直查和督辦。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根據歷年執法檢查的實際數據估算,每年我國新增建設用地95%以上屬于農村集體農用地。而在新增建設用地中,違法占用農村集體農用地的宗數、面積以及耕地面積,大都在50%以上。
國土部門一位官員向本報透露,“以租代征”之所以愈演愈烈,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省市以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為口號,出現了規避用途管制制度、規避農用地轉用總量控制制度和規避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的非法流轉行為(即以租代征)。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始于1999年,隨著該年《土地管理法》的實施,國土資源部就在江蘇蘇州、安徽蕪湖、浙江湖州、河南安陽、廣東省等地進行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試點;2004年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對集體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第一次界定: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村莊集鎮、建制鎮的集體用地可以依法流轉。這進一步鼓勵了各省市內部的流轉試點。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高級工程師李珍貴統計發現,珠三角地區通過以出讓、轉讓、出租和抵押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際超過集體建設用地的50%。
“現在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東部地區大量的產業要向西部地區轉移,所以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用地需求越來越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搞百日行動,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說。
針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低效率使用甚至閑置,同時城市建設用地又極為缺乏的現狀,北京大學周其仁教授曾撰文建議,從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交易入手,率先在成渝兩地試辦土地交易所,實現土地資源有效配置。
對此,上述國土部門官員對記者表示,土地問題極為復雜,土地違法現象有時會借機蔓延,危及18億畝耕地紅線和社會穩定。
對此,徐紹史專門要求整個國土系統,務必確保土地執法不走過場。(孫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