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開幕以來,境外媒體圍繞這次大會,對中國事務進行了廣泛的采訪報道,其中一些報道視角獨特,分析中肯,讀來富有啟迪。據新華社報道,多家境外媒體注意到,“中國領導層越來越意識到大眾的聲音”。美國之音電臺援引曾擔任美國國務院負責中國以及周邊地區事務助理國務卿幫辦的蘇珊·舍克的話說:“中國領導人也很看重民意,很關注民間對各種政策的態度和反映……這就是近年來有那么多更加關心民生政策出臺的原因。”路透社認為,中國城市階層對中國改革的重點都有明確看法和希望,而十七大報告關注并契合了人們的看法。
境外媒體是敏銳的,他們注意到了民意在中國社會生活中具有越來越重要分量的事實——重大法律政策出臺前廣泛征求意見,各種聽證會集納各方面聲音,城市行風評議熱度不減,對就業促進法的不同看法使之加入了嚴禁用工歧視的條款,事故賠償條款產生爭議后對標準作出相應改變,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的晉升中也加入民意考評的內容”,等等。應該說,堅持群眾路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關注民意,傾聽民聲,一直是中國黨和政府的一個工作傳統,現在需要強調的是,在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關注、看重并尊重民意,關心社會公眾特別是基層普通群眾對各種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態度與反映,把民意作為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重要參考和依據,在當下具有更為迫切的現實意義。
近年來,在制定《土地法》、《物權法》和修改《婚姻法》、《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出臺提高水價、提高稅收等政策的過程中,立法機關和政府都認真考慮了民眾的意見和建議。這樣做首先是出于“程序公正”的需要———只有在制定法律政策的程序上吸納法律政策可能涉及的對象的意見,保障這些對象參與立法和決策的權利,制定法律政策的結果才可能是公正的。制定法律政策的過程也是公共權力行使的過程,吸納民意也是對公共權力的一種監督,否則,權力的行使將難免對群眾利益造成傷害。
其次,在重大法律政策和改革措施出臺前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看看普通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持什么態度,有什么反映,還是為了充分考量群眾對社會變動和社會改革的認知。應當看到,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公民社會的發育,人們對現實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由于權利意識、自主意識正在變得越來越強,以往意識不到的一些問題,現在往往會看得十分清楚;以往在一些事情上可以“聽天由命”,現在則要求自己當家作主;以往大家都能夠理解和容忍的事情,現在往往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不堪承受。所以,立法機關、政府部門和有關改革事項的決策者,一定要在充分考察民意的基礎上,客觀估計群眾對社會變動和社會改革的認知,特別是不能過高地估計群眾在一些民生改革領域(如醫療、住房)的承受能力,避免法律政策和改革措施給群眾帶來“無法承受之重”。
從根本上講,看重民意,尊重民意,就是要按照十七大報告提出的要求,充分落實和依法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一方面,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既要主動“放下身段”,真正走向基層、走進群眾,從與群眾的“零距離”接觸中掌握大量生動鮮活的第一手材料,也要善于通過多種現代信息傳播手段,了解群眾的真實想法和社會的真實動態。另一方面,有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還應當高度重視“保障民眾言路暢通”的問題,依法保障公民通過信訪、新聞媒體、互聯網等渠道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對那些妨礙公民合法行使這些權利的行為(如對公民的上訪、舉報和批評進行打擊報復,有的屬于瀆職侵權犯罪行為)要依法懲處。
有理由期待,看重民意,尊重民意,針對民眾最關心的民生話題完善法律、制定政策,再通過民意來感知法律政策的執行情況,形成“了解民意——回應民生議題——通過民意了解執行情況——修正有關法律政策”的良性循環,將成為一個長期堅持的立法和政策方向。(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