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晚9時52分,江蘇省無錫市新區梅村鎮新梅廣場發生一起殺人案。被害人王淵(化名),27歲,河南省商水縣人。他在等候妻子下夜班時,被犯罪分子殘忍地殺害在路邊的人行道上。
3天后,警方破了案,兇手是幾名外地青少年,跟死者無冤無仇。
現年20歲的陳宏(化名)、楊雨(化名)、劉競(化名)、李君(化名)等來自貴州,父母在無錫打工。案發當天,陳宏和女友剛從廣東來到無錫,在無錫打工的楊雨等同鄉遂為其設宴接風。在喝得東倒西歪之后,陳宏、楊雨等人意猶未盡,又結伴前往一迪吧內跳舞。在跳舞狂歡過程中,同鄉李君與場內舞客鄭某等人發生爭執并被對方打傷。
心懷惱怒的楊雨、劉競兩人當即來到附近超市,購得刀具7把。他們將刀具分發給同伙,伺機報復對方。
在舞廳外等候對方的過程中,因陳宏的女友說了一句“我不相信你們還敢打架、還敢殺人”,陳宏竟喪心病狂地持刀沖向正站在路邊等人的王淵,對王連戳3刀,致其動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無錫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痛心地說,近年來,民工“第二代”犯罪的比重正逐步增加。由于他們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家庭經濟不富裕,卻又染上社會許多不良習氣,而父母由于工作繁忙疏于管教引導,因此民工“第二代”違法犯罪問題已日趨突出。
在城市里流浪
農民工“第二代”一般是指年齡在十幾、二十歲左右的農民工子女,隨父母在城市長大。
他們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法律觀念淡薄。上述案件中的楊雨曾于去年9月伙同他人盜竊摩托車,后被判處拘役5個月。此前,他曾專門向同鄉咨詢過有關法律問題。但得到的答案是:“萬一被抓住了,只要不交代以前的盜竊行為,最多是拘留幾天。”
正是由于法制觀念淡薄,促使他們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是選擇正當的法律途徑申訴,而是往往也采取違法犯罪的手段來維護權益。
農民工“第二代”具有較為明顯的“邊緣心理”。與他們的父輩不同的是,“第二代”群體中有相當一部分,從小就出生并生活在城市或城郊。他們對城市生活較為向往,融入現代城市生活的愿望更加強烈。但在現實生活中,他們卻或多或少地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排斥與歧視。
客觀地看,他們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村人,也不是正宗的城市人。即使工作、生活在某個城市,他們的根仍不在這個城市,而處于城市社會的邊緣,是現實社會的一個邊緣階層。
農民工“第二代”居留方式具有不穩定性。與他們的父輩生存方式不同的是,農民工“第二代”在農村和城市都沒有根。他們不是在城市與鄉村遷徙的“候鳥”,而是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區間游走的“過客”,歸屬感普遍比較迷茫。
找不到好的工作,他們也不會返回家鄉,而是繼續在不同的城市、工廠中尋找機會。他們既游離于農村社會體系之外,也游離于城市社會體系之外,很容易成為社會游民。如陳宏從16歲起,每年都要到廣東、福建等地打工,但他在每家工廠上班的時間都不超過3個月;楊雨在無錫打工的三四年時間里,就換了五六家工廠。
作為農民工“第二代”群體,他們比起第一代進城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稍高,因此職業期待也高,適應城市生活的能力也較強。但他們的綜合素質和競爭能力遠不及同齡的城市青年,這就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心理落差。
他們中的大多數雖然來自農村,但并沒有正式干過農活,因此也稱不上是真正的農民工。中國農民傳統的吃苦耐勞精神在他們中的許多人身上很難找到。他們雖然生活在邊緣和底層,但卻看不上臟、苦、累的工作,而在現實生活中屢屢受挫后,很容易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
與父輩相比,民工“第二代”的消費觀念有的已較為現代。他們穿著時尚,頻繁出入娛樂場所,染上了吃喝玩樂、游手好閑的不良習氣。2007年4月17日,無錫新區刑偵部門摧毀一伙由外來務工人員子弟組成的搶劫犯罪團伙,他們為了追求高消費的生活方式,在短短數月時間內即搶劫作案8起,劫得財物總價值近萬元。
學校、家庭教育缺失
農民工“第二代”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由于學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疏于管理的他們成為犯罪的危險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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