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按照國家發改委上報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年) 》,中國將考慮在尚無核電的山東、福建、廣西等沿海省(區)各安排一座核電站開工建設。這一《規劃》已獲國務院正式批準。
該《規劃》指出,經過多年努力,中國已儲備了一定規模的核電廠址資源。除已建和在建工程外,在沿海地區開展前期工作已較充分的廠址還有5000多萬千瓦(見上表)。此外,2004年以來,在廣東粵東(田尾廠址)地區,浙江浙西地區、湖北、江西、湖南等地都開展了核電廠址普選工作,進一步增加了核電廠址儲備。
該《規劃》說,從廠址條件看,到2020年,中國沿海13個核電廠址容量可以滿足運行4000萬千瓦、在建1800萬千瓦的目標。結合中國能源資源和生產力布局情況,從現在起到2020年,新增投產2300萬千瓦的核電站,將主要從上述沿海省份的廠址中優先選擇,并考慮在尚無核電的山東、福建、廣西等沿海省(區)各安排一座核電站開工建設。
除沿海廠址外,湖北、江西、湖南、吉林、安徽、河南、重慶、四川、甘肅等內陸省(區、市)也不同程度地開展了核電廠址前期工作,這些廠址要根據核電廠址的要求、依照核電發展規劃,嚴格復核審定,按照核電發展的要求陸續開展工作。
該《規劃》指出,按照15年內新開工建設和投產的核電建設規模大致估算,核電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總量約為4500億人民幣,其中,15年內項目資本金需求量為900億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業自有資金54多億元。
此外,核燃料配套資金需求量較大,包括天然鈾資源勘探與儲備、乏燃料后處理等。資金籌措原則上按企業自籌資本金,銀行提供商業貸款方式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