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利10元錢,搭上3條命。11月10日上午,重慶市沙坪壩區“家樂福”超市進行10周年店慶促銷活動,推出一系列優惠措施,如食用油讓利10元銷售。由于人多擁擠,發生踩踏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31人受傷,其中有7人重傷。(新華社11月10日電)
面對這一慘劇,人們難免會感慨生活中有些真實完全超出想象。誰能想到,只是為了10元錢的折扣,會有那么多人在凌晨4點多便起來排隊,比超市開業時間整整提前了4個多小時。
然而,只要在網絡上搜索一下,就不難發現類似場面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并不少見:
10月26日,上海市寶山樂購超市三門店開業僅5分鐘,排隊購買低價豆油的數百名消費者便因擁擠而發生踩踏事件。雖然民警接報后趕到現場,但依然有19名消費者被陸續送到附近醫院就診。(新華社10月27日電)7月31日,成都市西大街路口一家超市促銷雞蛋,吸引了上千市民排隊搶購,以致場面出現混亂,4人被踩踏受傷(8月1日《天府早報》)……
面對這一連串的悲劇,顯然不是簡單一句“哀民生之多艱”所能概括,而人們心中的疑慮,也不是相關單位“壞事變好事”式的表態或者表白所能平息。
無利不起早,生活多辛勞。在此,我們無意責備超市為了積聚人氣搞促銷,更對那些為了“蠅頭小利”沖進超市的顧客抱之以理解和同情。然而需要追問的是,為什么這個原本互利雙贏的活動,最后不得不以悲劇收場?為什么超市在搞促銷活動時,沒有制定周密可行的安全預案?顯然,從活動的組織和公共管理的角度說,無論商家還是有關管理部門都難辭其咎。倘使商家能提前把相應的場地、人員、物資準備充分,能夠細節化管理,假如管理部門能夠在促銷前后積極介入,這種混亂場面可以縮減到最小。
用生命為商家的促銷喝彩,最后落得兩敗俱傷,是什么讓顧客在搶購時由上帝淪落為螻蟻?眾所周知,商家在促銷時都會做出超乎平常的讓利行為。然而,任何“讓利”都不能以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為代價。否則,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方讓利,另一方則無異于在概率事件中“讓命”。對每一位消費者而言,商家這種無安全保障的讓利行為,究竟有何意義?事實上,如果商家有眼光、有責任心,越是在這樣關鍵的時候,越要注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與人身安全。
應該說,近年來中國已經越來越重視安全生產,不僅初步規制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出臺了安全生產法以及娛樂場所安全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系列法律法規,各個地方也在舉一反三,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比如北京已經出臺規定,從2007年4月1日開始,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在搞促銷活動時,至少要配備50名專職的安全監管人員;商場、超市在促銷活動期間,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必須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工作人員,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一旦出現問題負責疏導人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就涉及人員密集場所而言,并沒有國家層面的專門的法律法規。面對上述因促銷所產生的混亂局面與悲慘后果,為了謀求一個整體性的扭轉,著實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針對涉及人員密集場所的法律法規,一方面可以強化監管、厘清責任、規范流程,另一方面也將有助于在觀念上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