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針對發(fā)生在重慶家樂福沙坪壩店的踩踏事故,《新京報》發(fā)表社論,指出有必要制定專門針對涉及人員密集場所的法律法規(guī)。
制定法律法規(guī)自然有必要,但是報道中披露的細節(jié),也同樣值得關注和警惕。
當時雖然有商場保安聲嘶力竭喊著維持秩序,但沒起作用,插隊的人使勁往里擁擠。雖然前面有人摔倒了,但后面的人卻依然向前沖,以至于后來更多的人被踩踏。尤其是后來知道出了人命,里面的人依舊在搶購油?吹竭@樣的描述,除了一聲嘆息,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么。
如果說,電影《泰坦尼克號》里面那些男人在災難面前,所表現(xiàn)出來的井然有序和紳士風度,還是藝術加工,那么,“9·11”事件則讓人們看到了真實而感人的畫面:人們大多緊張而有序地沿著樓梯向下奔跑,人群中甚至還主動讓出一條道,讓婦女和殘障人士先行,大部分人由此而成功撤出。相比之下,我們在各種突發(fā)性事件面前的表現(xiàn),確實令人汗顏。
在各種災難尤其是突發(fā)性災難面前,人們確實容易驚慌,但這可以通過應急訓練加以糾正和彌補。實踐證實,在日常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當中進行一定的防火、防水以及其他相關訓練,人們往往能夠從中獲得較為實用的應對經驗,從而提高應對能力。也正因如此,國外大多數(shù)中小學開設了專門的安全訓練課程。生活實際也已證明,他們的孩子對各種災難的觀念意識、應對能力,比我們的孩子明顯高許多。
如果我們能進行公民應急課程的教學和日常訓練,積累一定的應急經驗和應急能力,那么,在各種突發(fā)性的事件面前,或許就能更多地做到井然有序,各種不必要的損失也有望減少乃至避免了。(作者: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