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說,如果老板讓員工休帶薪年假,那固然好。如果老板不讓休,估計多數員工也不會為100元、200元休假費去找相關部門,畢竟現在找一份工作不太容易。 《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征求意見時間已經截止,大家于期盼中還是帶了種種疑慮。
帶薪休假:只是少數人的權利?
廣東某機關公務員王先生對筆者說,我們單位人手少,活多,所以年假休不休,什么時候休,領導說了算。王先生認為,我們國家勞動關系的現狀決定了帶薪休假只是少數人的權利。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推出,起碼在目前看來還只是水中月、鏡中花。
在福州一家私企打工的小劉工作很賣力也很辛苦,他說自己能每月按時領到工資就很開心了,不奢望還能夠帶薪休假。小劉說,如果老板讓員工休帶薪年假,那固然好。如果老板不讓休,估計多數員工也不會為100元、200元休假費去找相關部門,畢竟現在找一份工作不太容易。“休假制度在我們看來就是美麗的煙花,但心底里還是希望它早日變成實惠的餡餅。”小劉告訴筆者。
經營著一家中型制鞋廠的黃老板向筆者訴苦,像勞動法和帶薪年休假制度這樣的法律法規都是保護普通勞動者的,但他們也有苦衷呀!生產線上的員工都要求帶薪休假,怎么安排?就拿他們這樣的企業來說,70%是計件工資,也就是說干多少拿多少,哪怕是計時的,也是做一小時拿一小時的錢。按日補錢該怎么計算呢?
帶薪休假:非得強制執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唐鈞認為,帶薪年休假制度難以廣泛實行。比如一個私企的打工者,因為帶薪休假的問題和老板對簿公堂,老板可能會補償其相應損失,但明年這個老板一定不會再雇用這名打工者。
針對帶薪年休假的問題,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夏學鑾給出的建議是,對拒不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單位要予以重罰。
他說,帶薪年休假是國際上通行的一個制度,它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勞動的一種回報。帶薪年休假同時是一項獎勵措施,在國外,帶薪年休假制度執行得較好。而在國內,盡管這項規定早就有法律作保證,但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這一方面與國人的習慣和適應力有關,但也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秘書長向云駒告訴筆者,帶薪年休假制度體現了人們對精神和文化的一種追求,一定程度上是對勞動者身心的補償,國家應通過加強監督、加大執行力度、制定相關法律等方式來強制推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這其中包括增設為法定假日的傳統節日。帶薪年休假制度能夠不遺余力的執行,也是國民素質提升的一種體現。
中華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中國勞動法學會副會長郭軍細說草案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的年休假,哪怕到了年底職工要休假,單位也應該批準。但在職工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工資福利待遇這一問題上,草案說的很“原則”。因為工資構成不一樣,如果平時工資5天是500元錢,那帶薪休假是否也能拿到500元呢?如果在企業,還有一個績效工資的問題。企業效益好了,可能績效工資就高,這涉及到帶薪休假具體待遇構成標準,必須作出明確規定。
●帶薪年休假天數的增幅,是否合理?原來制定勞動法還考慮過每年不少于7天年休假,從基數來講,草案規定滿一年休5天假的標準不算高。
●有些企業不愿讓員工帶薪休假,常以人手不夠為由,拒絕員工的休假申請,最后給點兒錢抵消了事。補償金雖然看似是一種進步,但從設定帶薪年休假制度的目的來說就是一種倒退。(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