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4日電 題:未出生就擁有百萬地產 “腐敗”的傳承令人驚嘆
作者:鄭根嶺
兩年前,在江西省余干縣發(fā)生了這樣一件怪事:一個尚未出生的孩子,即與一家公司簽訂了鬧市區(qū)四牌樓路一塊土地的轉讓合同,從而成為“胎兒地主”。據評估,目前這塊地市場價最少也值200萬元。(市場報11月23日)
當人們得知,這個現在才兩歲多的“地主”的爺爺是縣政協(xié)主席時,也就見怪不怪了。
同樣不值得奇怪的情節(jié)還有:
——江西龍勝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轉讓給“胎兒地主”的那塊土地,合同寫明面積為800多平方米,價格為每平方米400元,可據拆遷戶程志龍實地勘量,實際面積為1100平方米。
——原拆遷辦主任張勝才對此事非常“熱心”,不但土地使用申請表和土地使用證均是張勝才一手操辦、簽名代領,而且他還用政府資金為這塊地做了圍墻、門前地面硬化、排水工程等設施。
——龍勝公司取得土地使用證的日期是2006年6月26日,而“胎兒地主”與之簽訂的購地合同則是2005年2月7日。兩張同樣證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龍勝公司為手寫版本,“胎兒地主”為打印版),發(fā)證日期同為2005年11月23日。這意味著,龍勝公司在還未取得該地合法使用權的情況下,便將地私自轉讓。
我說以上怪事不值得奇怪,當然是基于這樣一個大前提:“胎兒地主”的爺爺是縣政協(xié)主席,是當地的“高干”,更何況購買四牌樓路國有土地的人遠不止這個“胎兒地主”一人,其他人有沒有類似情況,頗值得調查。
在全國房地產市場過熱的形勢下,某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直接或迂回搶占土地,并且其中摻雜著官商交易、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已非個別現象。推而廣之,在前些年國企“改制”的浪潮中,也大量存在各級領導干部親友或者貌似不相干的代理人出面,與權力合謀廉價占有國有資產化公為私的現象,甚至發(fā)生過巧立名目把有正義感的、不合作的國企管理者關進監(jiān)獄的事情。
對諸如此類的腐敗現象,老百姓之所以已經見多不怪了,是因為他們感到失望、感到無藥可救。然而,我們的各級黨組織和人民政府卻不能消極無為,更有責任盡力消除這些腐敗及其成果傳承的現象,讓老百姓重拾對黨和國家的信心。
未出生就擁有百萬地產,這樣的“胎兒地主”如何養(yǎng)成?我相信全國的老百姓都想知道這當中的內情細節(jié);江西省余干縣及其上級領導機關,能否滿足大家的這個小小愿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