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肖志軍拒絕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醫院又非常堅決地執行醫療急救制度,結果肖志軍妻子連同腹中的胎兒不幸死亡。此事經媒體披露,震驚全國。
這件事情被認為是特例,專家判斷肖志軍個性偏執,普通民眾也對肖志軍的行為難以理解。不過,這一極端個案的背后,卻有著這樣的時代背景:
媒體曾報道,廣東省流動人口的孕產婦死亡率高達40/10萬,危重孕產婦中流動人口占了80%以上;而北京市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要高于北京居民3至5倍。衛生部2004年的一個報告披露,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明顯高于常住人口,有9個省份流動人口產婦死亡率竟然高至(132—331)/10萬,大大高于當地常住人口的水平。
流動人口孕產婦為什么畸高難下,從肖志軍個案中,可以略窺一二。
例如,流動人口孕產婦的保健意識差。肖妻是等到肺炎已經非常嚴重,危及生命時才去醫院檢查。而正常情況下,孕期出現異常情況,理應及時治療,才能規避風險;
又如,農民工的生育知識貧乏。肖志軍看到醫生在妻子胸骨下按摩,幫助她呼吸時,竟認為這是錯誤舉動。他還固執地認為,“小感冒,治治就能好”,對肺炎之于孕婦的危險性毫無認識,導致對醫院的診斷不信任甚至排斥,不愿簽字做手術;
再如,生育費用高仍是農民工家庭不能承受之重。肖志軍說,他聽說剖腹產要花5000多元錢,因此曾給市長熱線和媒體打過電話,詢問能否不花錢讓妻子住院,結果沒有任何消息。顯然,剖腹產的費用成了他拒簽名字的一大心理誘因。
肖志軍失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同為受害者,雖然他有著種種愚昧和無知的舉動,但完全指責他個人意義并不大。我們要進一步揭示的是,“丈夫拒簽字致死孕妻”表現為一個極端個案,但個案背后反映出的問題,卻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農民工貧乏的生育知識,醫療費用高昂給他們的經濟壓力,對城市醫療系統的疑慮……
所以,對“丈夫拒簽字致死孕妻”的事件,不可以就事論事,而應該借此再敲警鐘,看到流動人口產婦高死亡率問題的嚴重性,尋求解決之道。
1949年以來,我國在改善婦女兒童生存狀況、降低孕產婦和兒童死亡率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可近些年來,孕產婦和兒童死亡過早進入下降緩慢的“平臺期”,出現了婦幼衛生狀況改善和事業發展滯后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而流動人口孕產婦的高死亡率,正是婦幼健康安全的最大一塊“短板”,給這些孕產婦和她們腹中的孩子以依靠,確保千千萬萬個新生命于安寧中降生,顯然是一個需爭分奪秒、傾盡全力來完成的社會工程。
因此,對流動人口孕產婦的健康保障,亟須拿出一套專門的對策,包括加大財政投入,把超出他們承受能力的高額生育費用降下來,加強對農民工群體的生育安全知識教育,以及改進公共服務,使流動孕產婦享受到與本地孕產婦同等水平的生育服務,比如生育險等。如此,才能以制度的力量,讓婦幼保健福利惠及每一個流動家庭,避免類似“丈夫拒簽字致死孕妻”的悲劇再次上演。(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