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統計顯示,今年1至10月,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77585個單位,對12455個單位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完成了20756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共查出違規金額2044億元,查出損失浪費金額225億元,為國家增收節支301億元。
審計后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795件,涉及人員1059人,涉及金額158億元;向社會發布審計結果公告815篇,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112 325條,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5611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974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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