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12月8日電 (記者 關向東)“當前,中國內地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失衡,集中地體現在農民工群體上。”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在今日開幕的“新階段的中國農村綜合改革國際論壇” 上如是表述。
遲福林建議統籌解決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并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建議在全國范圍統一政策,規劃和解決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
他認為,農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問題既涉及到地區協調,又涉及城鄉對接。這就需要中央政府統一政策,解決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屬地管理等相關問題。總的來說,農民工在流入地創造財富,成為流入地政府的納稅人,理應享受到當地居民已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務。例如,農民工為城市建設做出巨大貢獻,在實施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救助的同時,應當采取多種辦法將農民工納入城市住房的救助范圍。
二是建議全面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問題,由國家為每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發放“教育券”。
遲福林指出,中央政府已經明確,流入地政府要承擔起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流出地政府要解決好農民工托留在農村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他建議:實行義務教育全國通用的“教育券”制度。國家為每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發放教育券,農民工子女可以憑教育券在全國任何一個地區就學;同時在農民工流入地公辦教育資源不足的情況下,降低民辦學校準入門檻,采取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解決義務教育的供給問題。地方政府應加大對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幫扶力度,在辦學場地、教學設備和辦公經費等方面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以降低其辦學成本。
三是建議建立農民工的醫療、工傷、養老基本社會保障制度。
他認為,農民工在基本醫療方面有兩種可行的選擇:一是參加流出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二是參加流入地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對愿意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工,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流入地醫院看病的費用可以在流出地報銷;對愿意參加流入地城鎮基本醫療的農民工,流入地政府要降低最低繳費基數,使多數的農民工能夠負擔得起城鎮基本醫療的個人繳費;在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探索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基本醫療制度銜接的有效途徑。在基本醫療方面,盡快實行全國統一聯網,使流動人口個人帳戶可轉移等。同時建立健全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制度,逐步將農民工全面納入養老保險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