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電 中國國家安監總局九日專門針對山西洪洞新窯煤礦“一二·五”事故教訓發出通報,對全國的煤礦安全生產提出五點要求。
一是要嚴厲打擊超層越界、非法盜采行為。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發揮企業工會和職工的參與監督行為,鼓勵職工、民眾和各類媒體舉報非法違法生產行為。
二是加大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力度。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隱患屢整不改的煤礦,堅決關閉違法違規組織生產、超層越界盜采資源、破壞資源環境、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煤礦。對已公告關閉而尚未關閉的礦井,要立即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在年內必須關實關死。鼓勵大集團公司收購、兼并、托管、整合地方小煤礦。
三是切實加強“一通三防”(通風和防水、防火、防瓦斯)管理,堅決做到“先抽(瓦斯)后采”“不抽不采”。
四是切實加強勞動組織管理,除帶班人員和要害崗位、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外,嚴禁其他人員在采掘作業現場交接班。嚴禁在井下使用非礦用機電設備和非防爆機動三輪車。
五是加大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力度。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聯合執法,針對冬季生產特點,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煤礦資源管理,嚴防瓦斯、透水、火災、煤塵、頂板等事故災害發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