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公公,沒有婆婆”
城管忽視執法主體合法性、執法權力規范性,還表現在城市管理橫向豎向都沒有監督,在少數地方成為政府部門的“御林軍”,權力制約嚴重不足。
2005年7月開始,國務院辦公廳統一部署行政執法責任制在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從上到下、條塊結合全面推行,集中治理行政執法權,加強對權力和執法者的約束,并要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機制作為保證。
但在實際操作中,城管體制無論橫向制約還是縱向約束均存在缺陷。
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伍華軍認為,我國城管機構在設置上,“中央無部委、省里無廳局”,純粹屬“地方部隊”,只為地方利益服務,缺少上級對口主管機關,用群眾的話說就是“只有公公,沒有婆婆”,規范行政存在先天不足。
天門市政府副秘書長、法制辦主任歐陽宏衛說,公安、監察等執法部門均有上級政府對口機關加以領導或業務指導,而城管局在各城市獨立存在,省級政府沒有對口部門加以指導、約束和管理。
從橫向上看,城管局也不像公檢法機構一樣存在權力制衡。一些群眾反映說,少數城管執法人員平常就說自己“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一頂帽子相當于以前十幾頂帽子”,就連公安干警也得讓他們三分,個別人平時更是飛揚跋扈,作威作福。
伍華軍等法學專家分析認為,由于在體制機制上缺乏權力制約,有些地方城管部門沿襲計劃經濟時代殘留的行政習慣,更多采取運動式管理、權力式管理,而與法治式管理漸行漸遠。
他說,在這樣缺乏制約的環境中,思想覺悟稍低、自制力差的人很容易走向暴力執法,而像天門事件這樣把人活活打死,可以稱為“暴力盲動”,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權力集中,素質低下”
手中公權越大,對執法者素質要求越高。而一些地方城管隊伍的素質與權力恰恰沒有同步跟進。
本刊記者從湖北省政府“關于天門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復”中看到,城管局的職權共9類,包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及省政府決定調整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對照各地城市在網上公布的執法依據和內容來看,大體和這一批復相同。
權力如此集中,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又如何呢?據天門市編制辦主任劉遂義介紹,天門市城管執法人員分三個大隊,共80人,是在原城管大隊110人的基礎上通過競爭上崗、考試考核等環節錄用的。另據知情人士透露,城管人員文化程度普遍在高中以上,部分人是初中畢業,正規大學本科畢業的很少,用群眾的話說“大部分是粗人”。
王立京、伍華軍等專家建議,當前完善我國城管體制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將城管部門歸口各級政府法制辦加以管理,實行“縱向到底”,目前山東省正在嘗試這一做法;二是地方同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檢察等部門建立對城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機制;三是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并納入監察部門的日常職能,尤其狠抓問責制,以此促進執法理念的真正轉變。
就在本刊記者發稿之際,又收到兩條消息,一是湖北咸寧市城管部門人員于1月10日在與市民沖突中砍傷兩人,二是武漢市有城管工作人員將一孕婦攤主打傷。
前痛未定,后痛又生。對城管的嚴厲約束,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記者 張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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