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1月17日電(記者張兆嶺 實習記者古其錚 通訊員 葉汾 林瓏)浙江玉環縣公安局政委方圣強因在建設看守所中受賄,日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現身陷看守所。
方圣強現年57歲,他從34歲起任玉環縣紀委付書記、玉環縣監察局長,46歲至50歲任玉環縣公安局政委,曾風光一時。
2002年底至2006年,方圣強在擔任玉環縣公安局正科級調研員、玉環縣看守所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權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1000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
方圣強第一次收受他人財物是2002年下半年,當時浙江工程建設監理公司臺州工程部負責人張云建以該公司的名義參加看守所遷建工程委托監理項目的招投標,雖然自己的公司很有名氣,但是為了能夠十拿九穩,張還是需打點,張通過朋友許林永向方請求在招投標中給予關照,并承諾事成后按中標價的5%-10%作為業務費。在許的牽線搭救橋之下,2002年底,該公司中標。年底,張云建實踐諾言,委托許送給方2萬元,在許一番勸說后,方收受了這2萬元。
隨著看守所工程的開展,方圣強再次成為風云人物,想從這工程中分一杯羹的各色人物都找上門,其中之一是黃友林,玉環縣宏源水電安裝公司經理,方的老朋友。黃得悉玉環縣看守所要遷建,知道這工程是塊肥肉,只要與方搞好關系,按照自己辦事的規則,就可以在競爭中穩操勝券。先與方打好招呼,掛靠浙江中信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參加看守所遷建室外電纜工程的招投標,再與各參標單位串標,黃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在方與黃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4月下旬,浙江中信中標。到下半年,在方的暗中幫助下,黃所在的宏源公司將看守所亮化工程、各種零星工程均收入囊中了。年底,賺個盆滿缽滿的黃為了感謝方,請方到自己家中坐坐, 拿出一袋子人民幣12萬元給方,當時方認為黃送的錢實在太多了,不好意思收下,在黃的一再堅持下,“你幫助了我這么多,我賺了錢,這些錢是你應該得的”,方想想有道理就收下后,轉念一想又拿出1.5萬交給黃,讓黃同監理人員張云建及施工員搞好關系。
另外,方圣強還收受了承包看守所遷建工程的停車棚、鑄鐵圍墻的玉環縣城關安邦鐵藝店林喜敏送的6000元,中標看守所遷建工程C標段的建安實業集團的吳章德10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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