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小丹前日參加分組討論時公開表示,開發商建房,不要讓不同收入的群體住在不同的地方,一個項目既要有富民區,也要有貧民區。此建議引起了網友廣泛關注,有網友無奈地表示“窮人富人分區是必然的”;另有網友表示,窮人富人如同居一地會讓窮人更壓抑,心理會更不平衡;還有網友則認為,窮人富人同居一地,對雙方來說,可能都是不錯的選擇,窮人可以就近就業——為富人做保姆,富人則可以省些心。
政府保障窮人市場滿足富人
部分網友認為,房價的高低自然就把人分成不同的區域了,不應該人為劃分。
網易上海一網友表示:“理想是好的,但做到有難度。在已有的高檔住宅區再建經適房,拆遷成本很高,土地成本很高。即使下令建成,但物業費也很高,經適房業主能承擔得起嗎?把高檔豪宅建到郊區,交通、購物、教育等如果跟不上,房價又很高,會有人買嗎?”甚至有網友擔心窮人富人住在一起,窮人的生活成本會大幅提高,“住一起的話,窮人連菜都買不起了!在貧民區還可以買點便宜的菜吃,到了和富人一起的所謂平等區,那不是連菜價都一樣了嗎?那窮人還吃什么呀?”
窮人富人混住會引起部分人心理失衡也是網友擔心的問題之一,新浪一網友表示:“大奔撞單車,死得更慘!”
還有一些網友提出了“合理的政策”:窮人住政府的廉價房、廉租房,有錢人買高檔商品房;窮人看病進公立醫院(必須是低價),享受基本醫療保障服務,有錢人進私立醫院(可以高價)享受高質量醫療服務。總之,政府保障窮人,市場滿足富人。
混住窮人富人雙方得益
“不要讓不同收入的群體住在不同的地方,否則將來整個社會資源的分布就不均勻了。最后導致的結果就是,有很多公共服務在人們的共享過程中體現不出,這不公平。”朱小丹的這一擔憂得到了不少網友的支持。
另有網友認為混住對雙方來說都是個好事。新快網網友“無風不起浪”說:“窮人富人混居,雙方得益。窮人可以就近找到工作——為富人做家政,還可以省掉一筆交通費;富人也得益呀,保姆就住附近,知根知底,省心啊!”
新浪江西一網友表示認同朱小丹書記的觀點:“這是正確的觀點,但這個問題應該由政府出面主導,而不是由房產商來主導。而且不應該只是形式上的東西,更多社會人群的觀念上必須保持和諧、公平、公正,平等對待對方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強行要求開發商在同一個小區里開發兩種類型的房產反而會形成矛盾。”
住不住在一起沒關系
“國家要控制貧富懸殊的問題,住不住在一起沒關系。”一些網友提出了“根本的解決方法”。網易一南京網友稱:“關鍵不在于貧富分區,而是讓更多的人致富,能住進富人區。共同富裕是我們社會的目標,也是政府的責任,請不要推卸和混淆。”
-網友跟帖
住在一起就和諧了?
書記,你的鄰居是窮人還是富人?
——新快網網友“紅太陽”
就好像打球,打得好的與打得爛的在一起玩,結果大家都沒意思。請問窮人住在富人家旁他真的會開心嗎?富人扔掉的垃圾都比你的家當還好,讓人多郁悶! ——網易廣州網友
先富帶后富吧,富人給窮人也買個房,以后做鄰居。
——網易河南網友
統統都建普通小區不就行了嗎?不準建什么高檔豪宅不就行了嗎?
——新浪湖北網友
窩棚和別墅建在一起?月收入400和收入40000的住一起?希望分化越來越小,取消暴利行業!房產商:很黃很暴力!
——網易武漢網友
貧富之分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不要刻意去改變它!
——新浪網友
富人有錢有車,房子就應該離市區遠點。窮人沒錢沒車,住得要離市區近點。所以要把經適房建在市區,高檔小區建在市郊,這樣也能刺激市郊經濟。
——網易網友
拆遷戶與商品房買主共同居住的樓盤現在都沒有人買了,因為拆遷戶不愿意交電梯費用。
——新浪福建網友
和誰在一起住,住在哪里等問題都是個人自己的事情,為什么政府要去規定呢?難道住在一起就和諧了?
——新浪江蘇網友
(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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