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重慶市提案現場辦理會上,重慶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奇帆在聽取匯報時突然打斷正在念稿的政府官員,呵斥“這種場合就不要說這些官話了!沒有必要!”此話效果立竿見影,接下來發言的官員直接跳過關于“認真領會提案精神”等,直指實質內容。(《重慶時報》1月23日)
“官話”在明清兩朝是指官員在公務活動中所必須講的標準語言,相當于今天的“普通話”。如果是這種“官話”,那么不但可以講,而且應該講。不過,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官話也稱作“官腔”,通常是指官場中的門面話,或當官的找借口,冠冕堂皇對群眾敷衍和責備的空話套話。顯然,黃副市長所駁斥的,就是指這種“官腔”。
這種“官話”不僅僅是搖頭晃腦令人厭煩的問題,更是關系到國家和公眾根本利益的問題。因為,官話浪費寶貴的辦公時間和精力,大大降低行政效率。官話雖然不要稿費,卻在消耗著納稅人的錢。官話空洞無物,卻往往都是些“正確的廢話”,便于官員敷衍塞責,更容易導致對群眾權益的直接損害。官話還具有“污染效應”,即助長浮夸之風、“污染”社會空氣、敗壞世道人心。
更為重要的是,官話的泛濫,往往造成了官員的公共語言與百姓的日常語言之分裂,即所謂“語言的二元化現象”,語言的二元化現象最大的危害是掩蓋真實的社會矛盾和問題,在官員們滔滔不絕的空話套話下,百姓真正關心的事情難以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導致一些問題越來越嚴重。
所以,對于這種“官話”,是必須當作一“大害”來鏟除的,應當提倡講真話實話,消除公共語言與生活語言的二元化分裂現象。但是,想鏟除這種官話,僅僅靠副市長在會場上偶爾因為不耐煩而批評一下是不夠的,更應該探求根除官話的治本之道。事實上,副市長當場制止講“官話”,這不過是在“以官話制止官話”,因為副市長也是官,而他之所以能夠制止下級打官腔說官話,其實只是因為他的官比下級的官更大,下級不敢不聽。因此,現實生活中,當有些上級官員本身也習慣于講官話,就難免上行下效,使官話泛濫成災。官話在本質上不過是官員對手中權力的一種炫耀和對肩上責任的一種敷衍,而在民主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炫耀權力和敷衍責任必然是不少官員的本能沖動,上級官員也并不能確保幸免,因此,“以官話制止官話”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官話。
其實,早在一百多年前,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就已經注意到了語言與民主制度之間的關系。在民主政治下,是多數人為語言確定規則,就像他們為其他事情確定規則一樣。因為,為了取得民眾的信任,政治家、官員都必須用民眾的日常生活語言來講話。因此,官員的語言自然趨向以真實的日常生活語言為基準,從而不斷打破在社會生活中隨時形成的“小圈子”語言規范,促成政治語言與日常語言一體化的現實(吳國光《用真實的方式說話》)。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防止官員的公共語言與人們日常生活語言脫節的“二元化現象”,即從根本上消除那些在官場上像感冒一樣流行的“官話”,講真話、講實話的風氣才會形成,社會才能長治久安,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一言以蔽之,官話的最終消亡,有待于民主法治的更加完善,消除語言的二元化分裂現象,使“民聲”成為主流,“官話”才會趨向沒落。
當然,民主法治的完善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因此,在現階段,類似于黃副市長這樣自覺抵制官話、制止官話的行為,仍然不失其積極意義。(鄧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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