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1月23日報道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議中國在今后三到五年里,取消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戶口制度。主管戶口問題的中國公安部到目前為止的官方立場則是,戶籍制度不會取消,但戶口遷移將繼續放寬。
戶籍改革之所以一直雷聲大雨點小,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一些人對戶籍寄予了不切實際的幻想,比如通過這樣的行政手段實現人口調控的目標。但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城市化是一個經濟發展的自然過程,決不能靠行政手段來推動或限制。既不可能通過撤并村鎮或者戶籍放開來實行城市化,也不可能通過戶籍限制來控制“過度城市化”。如石家莊市實行戶籍放開政策,預期增加人口30%,而實際上只增加了5%。相反的例子是北京、深圳等地,實行世界上最嚴厲的戶籍準入制度,但并不妨礙占城市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戶籍人口在此安居樂業。并且,這些城市的人口增長靠的全是機械增長,即“外來人口”推動。
二是人們沒有充分認識到戶籍管制對于未來的危害性。這種危害性也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大量移民二代的平等受教育權,特別是高考權利得不到保障,導致占全國兒童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乃至近半的大量“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成長中的心理問題和現實困境異常突出,他們的前途命運被邊緣化,無異于中國的未來命運被直接送到了一個法治之外的軌道上。另一方面,是新移民的平等居住權利得不到保障,相當多收入和社會地位低下的進城農民成為“心無所居”的當代游民。誠如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鳴先生在《廉租房與黑社會》(《南方周末》1月24日)中所言:“目前珠三角地區日益猖獗的黑社會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沒有解決進城農民的安居問題。其中,工作可以由市場來解決,但是住所和教育,則非有公共投入不可。目前的廉租房,還沒有把進城農民納入視野之中。但是,城市的居住問題,最大、最困難的,實際上是進城的農民。不要指望這些人還會回到農村,隨著時間的推移,留在城里不走的人會越來越多,如果城市的管理者依然對他們不聞不問,那么,他們的第二代將會制造更大的麻煩。”
當然,戶籍改革難以推動,還有現實的經濟等因素,一些城市政府不愿意承擔外來人口的住房、醫療等保障責任。但是,住房的問題已如前所述,至于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主要由勞動者個人及企業承擔,政府的承擔責任其實并不大。
我并不期望中國的戶籍制度一夜之間完全取消,那樣有可能使社會治安、社會福利保障、高考等方面的管理,陷入措手不及之境。但是,根據公民權利保障的輕重急緩,制定一個“梯度權利順序”,并以此作為戶籍改革的藍本,卻是可能的而且必要的。我心中的“梯度權利順序”如下:
第一位是兒童的受義務教育權利。不管走到哪里都必須立即無條件實現;
第二位是兒童就地高考的權利。只要其父母在當地工作生活一定年限、孩子在當地上學達到一定年限,孩子就有權利和當地戶籍的孩子一樣,平等參加當地高考。作為配套改革,公立大學的招生錄取制度,應該按考生比例招生,同一所大學,在全國各省的比例應該大致相同。
第三位是新移民平等的政治權利。只要在當地工作生活達到一定年限,就擁有當地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無代表則無權利,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新移民擁有正常、合法的、直接進入政治博弈的利益訴求通道。
第四位是享有平等的住房保障的權利。有恒產(恒居)者有恒心,關心新移民中的低收入群體,其實就是關心城市自己。
上述“四權”,屬于當務之急的權利,其他的,如“三險一金”,大部分人已在工作中實現,少部分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則可以從長計議,徐徐圖之。有了這些基本的、實質的權利保障,至于有沒有一個戶口本,或者用別的什么方式來取代戶口本,事實上已經無關緊要。(童大煥)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