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永泰,浙江省上虞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曾任上虞市豐惠鎮黨委書記、上虞市副市長。2007年9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嚴永泰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至2006年間,嚴永泰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8.6萬元、購物券1萬元、美金1.25萬元。
這是嚴永泰在被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悔過書。
對世界觀的認識嚴重扭曲
我是從基層做起,一步一個腳印,憑著自己的努力,慢慢走上領導崗位,成為一名縣處級領導干部的。我也曾為人民做過有益的工作,獲得過許多榮譽,為什么最終還是失敗了?我認為,根本原因還是在于自己對世界觀的認識出現了偏差。
這個沉重教訓是深刻的,由于自己身處在這個社會大背景下,生活中的誘惑很多,自己的思想防線一有放松,認識一旦發生偏差,就會犯下經濟或生活作風方面的錯誤。
我平時在與一些企業老板的交往中,感到他們的能力水平雖然不如自己,可賺錢卻那么容易,花錢那么瀟灑,與他們相比,自己如此辛苦又是圖什么?又能得到什么?于是,心理失去了平衡,我開始利用手中的權力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歸根結底,是因為自己平時放松學習,放松對世界觀的改造,從而導致了違法違紀問題的產生。
廉潔從政之弦松弛無力
我對廉潔從政的要求時松時緊,即使有要求也沒有做好。對他人在逢年過節以禮金、禮券名義送的錢物,錯誤地認為是朋友間的正常交往,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手中的權力,完全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的基本原則和立場,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不拘小節釀大錯
我在市級領導崗位上時間長,熟人多,所謂的朋友也多,再加上當前社會風氣就是這樣,我錯誤地認為,只要在大事上不糊涂,保住大節,收點土特產品、禮金、禮券應該問題不大,這是正常的交往嘛。我重于人情世故,不愿傷朋友的面子,導致不拘小節終于鑄成大錯。剛開始時,我認為收5000元是小節,可后來面對一些人送來的1萬元、10萬元、30萬元,我也不顧黨紀國法照樣收下了,把手中的權力當成了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
我理應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做事謀利,而我卻用它來搞權錢交易,把權力商品化。自己受利益的驅動,私心逐漸膨脹,導致違背規定和程序為親朋好友辦事、為下屬辦事,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幫了不該幫的忙。我這種嚴重違規違紀的行為,給黨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損失。
釀成大錯后,我后悔莫及。這次深刻的教訓也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就能實現人生價值,用得不好則會身敗名裂,F在我真后悔要這些錢干什么,組織上待我不薄,我為什么還要去收受別人的財物呢?
世上沒有后悔藥。經歷過這次沉痛的教訓,我決定從今以后決不做對不起人民的事,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事,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趙宗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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