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這次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財政部正著手規范專項轉移支付管理。
(一)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設置。一是嚴格控制新增項目,除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黨中央和國務院文件要求設立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可直接設立外,要嚴格控制中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求設立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確需設立的須報國務院批準。二是清理現行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將現有項目區分為取消類、整合類、固定數額類、保留類等四種類別,分別處理:對到期項目、一次性項目以及按照新形勢不需要設立的項目予以取消;對使用方向一致可以進行歸并的項目予以整合;對每年數額固定且分配到各省(區、市)數額固定的項目調整列入財力性轉移支付;對符合新形勢需要的項目繼續予以保留。
(二)提高專項轉移支付管理透明度。每項專項轉移支付的設立、審批和分配,都要做到有合理明確的分配依據和操作規程,按制度管理,減少隨意性。同時,除要求保密的項目外,都要適時公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三)積極研究創新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方式。盡可能多地采用因素法、公式法和以獎代補法分配資金,調動地方積極性。研究改進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流程,盡可能提前編制預算,要求地方將數額固定的專項轉移支付指標編入地方政府支出預算,提高預算編報的完整性。繼續選擇符合條件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實行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逐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研究建立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注重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追蹤問效,建立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信息反饋機制,逐步實現對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動態監控。
三、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一)關于將國務院確定的宜昌至萬州鐵路項目概算總投資調增達35.1%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已將該項目概算等審批情況向國務院進行了報告。
(二)關于向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4個項目和未批復初步設計的3個項目下達投資計劃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已批復上述4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將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規范投資計劃下達程序。
(三)關于對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管理不符合政企分開原則以及未報經國務院批準自行調增總投資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將結合擬定《國家石油儲備條例》,進一步研究論證我國石油儲備方式、管理辦法,并按照國務院批準的項目管理模式,加強項目監督管理。對上述總投資調增情況,發展改革委已報經國務院同意。
四、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這次審計查出56個中央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金額348.53億元中,除190.03億元屬于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問題需要結合財政改革和下年度預算安排等逐步解決外,其他各類問題已糾正和落實整改措施的金額為151.34億元,占95.5%。主要是:
(一)關于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3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8489.2萬元的問題。已采取核減經費預算、加強預算申報和審核等措施予以糾正。環保總局對重復申報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與評價項目獲取財政資金的問題,已會同國土資源部研究確定,調減采樣點位數7212個,核減經費預算2992萬元。
(二)關于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8.59億元的問題。已采取調整賬目、歸還原渠道、補辦申請手續等方式整改的問題金額為7.79億元,占90.7%。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整改中。
(三)關于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等3.94億元的問題。已采取將資金上繳中央財政、調整賬目、納入部門財務統一管理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62億元,占66.5%。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是供銷總社應在華棉儲備管理中心清算后上繳中央財政以前年度財政性資金1.31億元的問題,供銷總社正在商有關部門妥善解決。
(四)關于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和單位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已采取向財政部申請開設財政專戶、補辦審批手續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1.37億元,占74.1%。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抓緊整改中。
(五)關于煙草局、教育部等19個部門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這類問題將結合財政改革逐步解決。有關部門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嚴肅預算執行紀律,加強項目管理,完善預算程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同時,審計查出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金額120.27億元中,已糾正和落實整改措施的有108.02億元,占89.8%。主要是:
(一)關于鐵道部、廣電總局等6個部門所屬的9個單位套取財政資金1404.54萬元的問題。已采取上繳財政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1211.74萬元,占86.3%。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采取建立重大項目支出績效評估機制等措施認真整改。
(二)關于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個部門所屬的92個單位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27.54億元的問題。已采取歸還原渠道、調整賬目、清理資金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25.94億元,占94.2%。其余問題金額1.6億元,涉及的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部門正在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三)關于電監會、勞動保障部等23個部門所屬的33個單位轉移資金5.91億元的問題。已采取納入法定賬冊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5.78億元,占97.8%。對尚未糾正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查處。電監會所屬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資產管理中心管理的對外投資和事業基金1.75億元,已按要求納入統一核算;該電力企業聯合會已撤銷了用已作廢的財務印鑒開設的銀行賬戶,通過這些賬戶截留的收入及其支出已納入2006年決算。
(四)關于中科院、水利部等13個部門所屬的50個單位對外投資管理不嚴、轉制不規范、少計國有資產和權益等問題。已采取補記股權、完善規章制度等措施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0.78億元,占91%。其余問題正在認真整改。
(五)關于農業部、國資委等11個部門所屬的16個單位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已采取補辦審批手續、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39億元,占96%。其余問題正在糾正之中。
(六)關于民航總局、信息產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未經批準和超標準、超概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的問題。已采取重新設計、超標準部分商業化、實施市場化運作等措施糾正16.25億元,占93.4%。對其他問題,有關主管部門已責成所屬單位認真整改。
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17起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有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理。
在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之前,審計署還對中央部門25個項目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各部門對審計調查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非常重視,認真采取措施改進項目管理,研究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各部門在整改具體問題的同時,還加強了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效益意識進一步增強。
此外,審計25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決算(草案)查出的各類問題金額22.67億元中,已通過調整賬目或決算報表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17.21億元,占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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