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調查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的設立、運轉和管理情況發現的問題,牽涉面廣,原因復雜,需要結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財政體制改革逐步解決。審計調查報告上報后,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研究。
六、財政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地方政府高度重視,采取措施認真整改。北京、天津、河北等22個省(區、市)已按照審計決定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其余12個省(區、市)已糾正部分違規問題。據統計,在審計決定要求糾正和處理的違規問題金額87.94億元中,已糾正和落實整改措施的金額為86.66億元,占98.5%。其中已收回被擠占挪用的基金或調整賬目的金額為79.18億元,已做出承諾分期落實審計決定的金額為7.48億元。
(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國家林業局和8省(區)政府對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十分重視。國家林業局提出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加大對各地整改工作的督辦力度等措施。各地已糾正虛報冒領、挪用滯留等違法違規問題金額1.21億元,占審計查出全部問題金額的93.1%,其中滯留、超標準建設和虛列支出問題已全部糾正。其余問題正在糾正中。
(三)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和三峽庫區移民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三峽總公司高度重視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認真整改。針對一些中小合同項目沒有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的問題,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大公開招標執行力度,取消業主指令性分包,并加強了標前規劃工作,優化標段劃分,避免招標決標時切標、分標,公開招標的比例達到93%;二是加強勞務分包管理,在新項目招標文件合同條款中,細化了工程分包條款,規定了分包隊伍自治,并加強了對施工單位履行合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禁止違規轉分包;三是規范下屬公司和職能部門招標行為,制定管理辦法,嚴格招標項目的范圍。針對部分單項工程監理工作比較薄弱的問題,一是清退了不合格監理人員,督促監理單位按合同補充高素質監理人員,提高監理人員持證上崗率和監理隊伍整體素質;二是加強了對監理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與考核,強化了計量簽證、質量監督、造價審核等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履職能力,提高了監理水平。針對未嚴格落實工程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問題,明確了質量管理工作程序和職責,修訂了《三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三峽工程施工質量等級評定與經濟責任的有關規定》,強化對質量問題產生原因的分析和責任界定,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和報告制度。此外,對結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夠嚴格而增加建設成本4.88億元的問題,三峽總公司已通過從施工單位收回多結算的資金、停止在合同內約定獎勵數額等方式予以糾正。
湖北省、重慶市及其所屬10個區(縣)認真整改三峽庫區移民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針對一些部門單位違規使用、虛報多得移民補償和政策性補助資金2.89億元的問題,已采取收回資金、調整項目計劃和賬目等方式糾正的問題金額為2.59億元,占89.6%,尚未糾正的問題,有關地方政府也已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對移民培訓費支出結構不合理、部分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實施緩慢的問題,重慶市已采取措施嚴格控制培訓費中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固定資產支出,積極協調和督促三峽庫區各級政府及移民機構,加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建設進度。這次審計發現的5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有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四)收費公路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交通部和18省(市)政府及其交通部門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認真督促整改,多數違法違規問題已糾正。交通部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出臺了進一步規范收費公路管理方面的3項制度,近期還將出臺《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等8項規章制度,明確要求各地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的原則,從嚴控制收費公路數量,加強收費公路用地管理和債務監測。各有關省(市)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
一是控制收費公路數量,加大政府對公路建設的投入。多數地方正在研究改革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體制,加大公路等基礎設施的財政投入力度,提高還貸能力,降低債務風險。北京、浙江、江蘇等11個省(市)正在抓緊補辦公路項目土地征用手續,已有30多萬畝補辦完畢。
二是積極整改違規設立收費站等問題。江蘇、山西等省廢止了《通行費超收分成管理辦法》,以及“通行費收入用于公路新建項目資本金”等規定;重慶、浙江等省(市)積極研究收費站點撤并方案,已停止和即將停止收費的站點有100多個;河北、陜西等省(市)正在積極追回被截留挪用的車輛通行費;河南、云南等省將重新研究核定收費公路收費期限;安徽等省已停止提高收費標準征收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的做法。
三是完善相關制度,規范收費公路經營權轉讓。安徽、浙江出臺文件,規范公路經營權轉讓審批行為,健全經營權轉讓管理機制。黑龍江、四川等省正在將違規轉為經營性公路的政府還貸公路進行屬性復位,將違規轉讓的收費公路收回,恢復由政府經營管理。北京市今后將嚴格控制經營權轉讓,不再批準收費公路資產上市。對安徽省違規壓低評估價格轉讓合肥—巢湖—蕪湖高速公路經營權,之后又高價回購造成12.4億元損失的問題,中央紀委等部門正在調查處理。這次收費公路審計調查發現的13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有34人被追究刑事責任,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七、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一)3家股份制銀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在深入核查、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對163名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理,并加強了業務管理,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1.關于房地產業務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已停止違規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的做法,并清收違規貸款6.15億元。3家銀行已按規定嚴格土地儲備貸款準入要求,交通銀行加強了對土地儲備貸款項目的合規性審查,中國銀行和招商銀行對不提供抵押等不符合土地儲備貸款條件的項目進行了清收,已收回11.22億元貸款。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已從制度安排、貸款“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和檢查督導三個層面加強了按揭貸款管理,防范虛假按揭的產生,并正在采取法律手段積極清收已發放的虛假按揭貸款。交通銀行、招商銀行針對信貸資金或其他不能用于借貸的資金違規投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完善了相關制度,對分行辦理的大額委托貸款實行總行備案制,清理了委托人主體資格、貸款資金性質界定不夠清晰的委托貸款,全額收回了審計查出的2.5億元違規委托貸款。對上海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將從招商銀行上海靜安寺支行取得的年利率為5.022%的流動資金貸款2.9億元,以委托貸款的方式按8%的年利率轉貸給房地產公司的問題,招商銀行已將上述貸款全部收回。
2.關于結算業務存在的違規問題。3家銀行開展了法規教育和培訓,要求各分支機構嚴格按照《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反洗錢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賬戶資金流動的監控,增強風險意識。交通銀行進一步優化開戶流程,規定基層營業機構只負責開戶受理、登記信息,開戶資料由分行會計結算部門復審,嚴格把好開戶關。招商銀行開展為期半年的“合規守法”教育活動,對結算業務中的違規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了相關責任人。中國銀行進一步強化了對結算業務的監管。
3.關于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問題。這次銀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發現的3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依法批捕和起訴23人,依黨紀“雙規”1人。
此外,對會計核算不實9億元的問題,3家銀行均已調整賬目;對私設“小金庫”3.29億元的問題,有關銀行已納入法定賬冊核算。
(二)8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
1.關于損益不實的問題。除對1戶企業因有關事項調查延期尚未下達審計決定外,其余7戶企業已按審計決定調增利潤25.15億元,調減利潤40.52億元。審計發現的18個賬外賬戶已納入賬內核算。
2.關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的問題。7戶企業積極采取措施清理各項投資和對外借款,已挽回和盤活資產近10億元,修訂完善對外投資、借款、擔保、物資采購等管理制度145項,防止發生新的損失和國有資產流失。
這次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22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批捕、起訴和判刑14人,受黨紀政紀處理24人。
另外,5戶中央企業針對效益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采取了節能環保措施,加大了治污投入和設備更新改造的力度,修訂了各項管理制度42項,財務管理得到進一步規范。這次效益審計調查移送的9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已進入調查和處理階段,已批捕、起訴和判刑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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