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日前發布2008年1號公告,例行公告了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發現問題的處理結果。此次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22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后,已批捕、起訴和判刑14人,受黨紀政紀處理24人。(1月31日《新京報》)
每年的審計風暴都能刮出很多問題,公眾在驚嘆中央部門違規面之廣、違規資金額度之高的同時,對審計出來的問題的處理結果更為關注。
但令人遺憾的是,每年例行公布的處理結果,只是一堆數字而已,只見數字不見人。公眾相信這些數字沒有攙假,但公眾更愿意看到一個個活生生的人。這是公眾作為央企“股東”的權利,而數字并不能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既然這38名央企負責人已有違規事實,就應該把其姓甚名誰、所在單位、所擔任職務以及違規過程全部公開,一方面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也便于公眾行使監督權,另一方面也可通過活生生的案例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然而,只見數字不見人的結果表明,公眾的權利被束之高閣。
審計署為何不公開央企負責人違規的詳情呢?很多人可能會認為一個最大的原因是,央企背后都有相關部委,曝光央企及央企負責人就等于給相關部委臉上抹黑。如果審計署充分曝光就等于和其他部委“過不去”。其實,審計署既然能把違規的中央部門一一曝光,就不存在再“惹人”的考慮。況且,審計署本身就是中央部門的財政監督人,有責任讓違規者見光。筆者認為,審計署的確有護短之嫌,不僅不公開央企違規負責人的詳情,而且也沒有充分公開中央部委中的違規責任人,如此,審計風暴必打折扣。
雖然說,每年的審計風暴都能為國家挽回很多損失,逾9成問題資金也得到整改,但是,這還遠遠不夠。這是因為,一則違規情況綿延不絕;二則中央部委帶頭違規,其“榜樣”效應不可忽視。因此,在加大中央預算執行管理和收支審計的同時,充分曝光違規者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只見數字不見人的公開處理方式,等于是送給那些違法違紀者一塊遮羞布,正好把那些見不得人的事給遮捂住了。 文/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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