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四日電 (記者 趙勝玉)面對中國目前嚴峻的環保現狀,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呼吁,應加快構建中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框架。
他指出,包括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生態補償等在內的環境經濟政策,是解決環境問題最有效、最能形成長效機制的辦法,是宏觀經濟手段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制度支撐。
潘岳指出,環境經濟政策體系面臨當前嚴峻的環境形勢,除了官員環境考核問責制度尚未到位外,還因為缺乏一套激勵各級政府和企業長期有效配置環境資源的機制。
環境經濟政策是指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運用價格、稅收、財政、信貸、收費、保險等經濟手段,影響市場主體行為的政策手段。
與傳統的行政手段“外部約束”相比,環境經濟政策是一種“內在約束”力量,具有促進環保技術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降低環境治理與行政監控成本等優點。他認為,推行環境經濟政策,不僅對中國環保事業有重大意義,也為中國科學發展觀與行政體制改革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將成為中國現代化道路上的重要標志。
為此,國家環保總局創新環境保護戰略思想,將環保工作和經濟社會建設更緊密地聯系起來、結合起來,提出推行綠色信貸為先導的環境經濟政策,促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為國家強化宏觀調控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
專家認為,當前,中國環境經濟政策的深入實施還存在諸多困難,急需法律和制度的支持,更需要各宏觀經濟部門和擁有環保權能的專業部門聯合起來進行環境經濟政策的研究和試點。
要有效建立起環境經濟政策政策體系并使其充分發揮作用,首先應將環境經濟政策上升到立法的高度,而不是僅僅停留在各部門分散的行政手段上;其次,必須使各部門相關政策與環境經濟政策相配套;此外,要加快解決相關技術問題,促進環保部門和金融結構的協調配合,暢通信息渠道,增強專業上的互相學習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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