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關口易發腐敗:"點" "卡" 節" "情" "謝"(3)
2008年02月19日 03:21 來源:檢察日報 發表評論
節日最容易發生賄賂犯罪
“節”即節日。調查表明,節日最容易發生賄賂犯罪,有約一半以上的賄賂犯罪是在節假日發生的。在“禮尚往來”幌子的掩蓋下,各種錢權交易最容易盛行。群眾中流傳一句順口溜:“干部廉不廉,重點看過年”。“節”已成為一些官員受賄的多發時期。
【案例】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李鐵成,就是利用節日受賄的典型。每到春節之前,他和妻子就不上班了,守在家里坐等送禮的人上門。在1992年至2004年的春節、中秋節等節日期間,共收受下屬106名干部及吉林省某集團公司賄賂近百余萬元。
河南省西華縣委原書記欒蔚東,收受下屬送的“過節禮”共計330萬元。
2006年2月底,負責承建蘭州大學第二醫院醫療綜合大樓土建工程的某建筑公司負責人張某,借拜年之機,給蘭大二院原黨委書記丁桂榮送去拜年費50萬元,這一次拜年,“拜”出了“甘肅商業賄賂第一大案”。
【點評】李宏民:一些官員平時尚能自律,但在節日期間卻往往對賄賂進攻放松警惕,容易接受“看望費”、“賀禮費”、子女的“壓歲費”,從而倒在各種節日里。
做為各級官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必須在各種節日里時刻繃緊廉政這根弦,自覺抵制糖彈進攻,過一個廉政年、廉政節,把好節日關,讓人民群眾的期盼成為現實。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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